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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已于1990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并开始在全国施行。这部“民告官”的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标志之一。但是,行政诉讼法是否适用于军队,人们的认识尚很模糊。其实,就行政诉讼法能否在军队适用而言,无非是指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军事机关及其成员能否对地方行政机关

  • 标签: 军事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案件 军事机关 军队
  • 简介:<正>军事法院的审判管辖,属于专门管辖,它是指据刑事案件的不同情况和审判机关的职权围,确定由哪一地、哪一级军事法院进行审判的刑事诉讼制度。由于军事法院具有不同于其他人民法院的特殊性,其审判管辖制度也具有自己的、不同于地方审判机关的特殊之点,而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军事法院的审判管辖又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给执法带来诸多不便。所以,研究解决这一问题,对于及时打击犯罪,保护国家军事利益不受侵

  • 标签: 军事法院管辖 刑事案件 问题研究 刑事诉讼法 审判管辖权 管辖制度
  • 简介:军事法规体系作为国家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体现着鲜明的中国特色,主要包括以宪法为最高依据覆盖国防和军队建设各个领域;与国家其他法律部门(体系)相互交织、紧密相依;以保证党对国家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为基本任务;涉外军事关系规范成为军事法规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同步发展。

  • 标签: 军事法规 体系 基本特色
  • 简介:多年来,军事法规体系的成立与否,始终是我国法学界关注的一个基础理论研究问题。文章探讨了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建立的现实性、构成及形成标志,并提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的对策措施。如加强对军事法规体系建设的统筹谋划,加强对军事法律起草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划分军事立法权限、加强军事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等。

  • 标签: 军事法规 体系 问题
  • 简介:2007年中国军事法学研究成果丰硕。在学术著作方面,解放军出版社出版了《治军的铁律》(陈耿、丛文胜著);军事科学出版社出版了《人民军队法制建设八十年》(丛文胜主编);国防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军事刑法学》(钱寿根、王继主编);法律出版社出版了《依法治军理论研究》(张桂英鞫、《国际习惯人道法规则》(让一马里·亨克次、路易斯·多斯瓦尔德一贝克著);

  • 标签: 军事法学 法制研究 科学出版社 依法治军理论 军队法制建设 大学出版社
  • 简介:数学建模旨在培养学生将实际问题抽象成数学问题的能力,它对促进大学数学教育改革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主要从思想道德素质,自学能力、观察力、创造力及文化素质等方面探讨了数学建模对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作用.

  • 标签: 数学建模 大学生 综合素质 素质培养 创造力
  • 简介:警役是中古和近代英格兰乡村的基层官员,在都铎王朝和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其职能进一步完善,成为乡村共同体的政治领袖。军事职能体现警役的"国家公务人员"性质,治安职能则体现警役之"乡村共同体官员"特性。警役在履行军事职能时遵从国家之命令,履行治安职能时则倾向于按"乡规民约"和"邻里之情"行事。警役自身体现出了英格兰王国的集权倾向和自治传统之间的妥协,这种"均衡"确保了英格兰社会的良性发展。

  • 标签: 英格兰 警役 军事 治安
  • 简介:<正>有人说“属于军事机密的规范性文件”,不应列入军事法的范围,这是“因为他们不具有公开性”。我认为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军事法作为调整一定范围内涉及国家军事利益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有其特定的内涵和外延的。从这一概念入手,就可以比较清楚地勾划出我国军事法律、法规的基本范围了,作为调整武装力量内部军事关系的军事法规,绝大多数是以条令、条例的名称出现的。它是由有立法权的权力机关颁布,用简明的条文规定

  • 标签: 军事法规 公开性 机密性 军事关系 利益关系 法律规范
  • 简介:<正>建立和完善我国军事法体系涉及到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做许多工作,进行长期艰苦的努力。建立和完善我国军事法体系主要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要制定一个科学的立法规划。长期以来,在我军编制内由于没有设置法制工作机构,全军的立法工作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协调,致使立法工作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立法程序不严、缺乏深入的理论研究和科学论证,制法质量不高,这种情况给立法工作造成的不良后果是明显的;立法工作重点不突出、不能致力于制定那些具有重要社会意义的法律文件,致使军事

  • 标签: 军事法 立法工作 普通立法 立法规划 法律规范 国防和军队建设
  • 简介:<正>邓小平同志把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同我军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提出了一整套新时期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的思想。他的军事法制思想就是这一思想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邓小平军事法制思想的基本内容在邓小平同志的许多论述和讲话中,有关军事法制方面的内容极为丰富和全面,可以说涉及军事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制宣传教育、法制理论研究、法律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一)完善军事立法,健全规章制度,学会运用法律、法规规范军队的各项工作。

  • 标签: 军事法制思想 依法治军 邓小平同志 军队建设 军事立法 新时期
  • 简介:任何一种制度设计的背后都有一套与之相应的概念、理念、原则作支撑。在完善我国军事司法管理制度的过程中,需要着重把握三个基本问题需要明确军事司法管理制度概念,即军事司法管理,是指基于对军事司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对军事司法主体、军事司法活动以及与军事司法权公正高效运行直接相关的行为和事项,通过计划、组织、调控、评价、引导等环节,合理运用各种军事司法资源,以实现既定的军事司法目标的组织活动或过程;需要塑造程序管理优先,科学管理、以人为本,实体自治与军事司法能力提高相结合,案件管理与军事司法人员管理相结合等军事司法管理理念;需要完善以坚持司法理念与军事司法管理理念并重、以提高军事司法质量为目标、提升军事司法效率、体现军事司法民主和坚持科学管理为内容的军事司法管理制度原则。

  • 标签: 军事司法 管理制度 概念 理念 原则
  • 简介:外国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的军事活动成为沿海国的重大关切。美国将沿海国领海以外的海域和上空统称为“国际水域”和“国际空域”,认为在他国专属经济区的军事活动属于航行自由与飞越自由和其他国际合法用途,沿海国无权干涉。这种观点并无国际法根据。尽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没有禁止外国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的军事活动,但系统规定了进行这种军事活动所应遵循的诸多规范,如和平利用海洋、禁止任何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禁止滥用权利、适当顾及、“剩余权利规则”等。为了保障本国海防安全,中国应根据这些规范和一般国际法,借鉴一些沿海国的防空识别区制度、海事识别制度、事先同意等制度,通过立法和执法举措规制外国在中国专属经济区的军事活动。

  • 标签: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专属经济区 外国军事活动 海上管辖权
  • 简介:军人执行命令行为的合法化前提是必须存在一定有效的、具有约束力的命令。有效、约束军事命令的范围为不明显违法的命令。是否明显违法,应当从命令的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进行考察。不明显违法的命令范围,在军事领域要广于非军事领域,在战时要广于平时。

  • 标签: 军人执行命令行为 有效 约束力 明显违法
  • 简介: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是否享有对外国军事活动的管辖权一直以来都存在争议,美国的“无暇号”海洋测量船闯入中国专属经济区这一事件更引起了中美两国的外交争端。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安全利益,未经沿海国的许可,他国不得借军事测量为名在沿海国的专属经济区内从事危害其国家安全的活动。这种军事测量活动不仅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和平利用海洋”的宗旨相悖,而且也不在“海洋自由”之列,中国可以对此进行必要的拦截。

  • 标签: 专属经济区 剩余权利 军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