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综述与缘起清末以降直至民国是一段由“旧”转“新”的历史时期。“预备立宪”与“地方自治”引发了晚清政府至北洋政府时期从中央到地方的政治体制与结构的巨大转变,也改变了“清代立国以来二百五十多年形成的固有行文秩序”。[1]与政治体制变革相伴而生的是传统公文制度向现代公文制度的转型。公文制度变革的背后暗含着新政体下的政权结构与行政效率试图寻求稳定发展的一种调适过程。后发国家现代化的过程,似乎需要出现强有力的国家政权来推动。这一强政权的推动不仅表现为现代国家建立后,政权机构的设置、公务人员的选任、国家权威的下渗,还表现为现代公文制度的革新。公文革新,既是与传统中国旧式公文的告别,试图用新的公文程式宣告君权的没落与民权的建立;同时,也是国家权威借助公文这一载体,自上而下地使地方各级政权意识到国家政权的存在与行为的必要性与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