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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行政侵权赔偿责任是现代行政法治社会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行政权扩张作为现代行政管理中的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更加衬托出行政赔偿制度在行政法中所占据的重要法律地位。我国行政法制建设起步晚,理论基础比较薄弱,因而势必影响行政法各项制度的确立和完善。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业已确立的行政侵权赔偿制度,本文拟就中法两国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若干问题作点比较研讨,以期

  • 标签: 行政侵权赔偿责任 行政主体 行政人 中法 行政法院 成文法
  • 简介:摘要:企业最基本的产品法律义务是生产或销售合格的产品,产品责任是保障这一基本法律义务得以实现的制度设计。随着企业在社会活动中地位的扩张,产品责任除了传统理论认定的民事责任性质外,还应具有“社会责任”的属性,因为企业承担的产品法律义务更多的是对消费者群体的义务,往往不是仅仅针对个别消费者。通过对企业“私性”和“社会性”的分析,对产品责任的进行了“社会性”理论基础探讨与实证研究,为我国产品责任提出了法律制度层面的一些完善建议。

  • 标签: 产品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 消费者群体
  • 简介:短短数午间,“保护的责任”(R2P)概念在国际社会中获得普遍接受,这表明国际社会在某些特殊情形下追求保护平民这一非国家价值的趋势。R2P议题的主要甚至真正价值不在于强调国家履行R2P的责任,而在于强调国际社会,尤其作为其代表的联合国承担履行R2P的责任。迄今为止,联合国只负有政治责任,而不负有法律义务实施R2P。之所以如此,原因是复杂的。但无论如何,既有的政治责任进路不可能充分克服阻碍联合国有效履行R2P的一个重要原因,即政治意愿障碍,从而确保联合国有效履行R2P;必要的新进路是,针对少数特定的情形规定联合国负有法律义务履行R2P,并为不履行R2P承担法律责任

  • 标签: 保护的责任 联合国 政治责任 法律义务
  • 简介:由于旧的法规的影响,目前人们常常把对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等同起来,认为这两种责任是一一对应的关系,这给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因此,从法律性质、归责原则和责任主体三个方面对这两种责任加以分析,把握它们的区别和联系,对于正确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着重要的意义。

  • 标签: 交通事故责任 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安全法律 辩证关系
  • 简介:企业社会责任要求的入法表明,它已经不再仅仅是道德意义上的社会要求,而且成为法律上的规定。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公司自治,使得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决定公司经营和社会发展策略,而不再局限于单纯的股东利益。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须建立适合于公司自主决定的制度框架,使公司管理层能够依法并相机决定如何承担社会责任

  • 标签: 公司自治 企业社会责任
  • 简介: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据以确定教育机构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人身损害时,教育机构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对于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平衡教育机构与在校学生的民事权益具有指标性意义。过错责任原则是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基础性归责原则,过错推定责任为例外、公平责任均为相应补充。

  • 标签: 教育机构 侵权责任 归责原则
  • 简介:我国行政机关责任清单存在依附型、一体型、独立型三种外部型态。经分析发现,依附型责任清单有悖于责任政府的基本要求,一体型权责清单存在初衷背离、性质迥异及结构性缺陷等问题,皆不能成为责任清单的理想型态。当前有关独立型责任清单衔接性不足和编制难度过高的质疑并不成立。相反,独立型责任清单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因此,应将其作为责任清单的型态选择。在内部构造上,行政机关应选择职责追责型的建构模式,遵循衔接性、操作性、规范性、服务性四大标准。由此,责任清单的内部构造应当包括部门职责、职责边界、部门职责对应的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职责行使流程图、追责情形和追责依据。

  • 标签: 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独立型责任清单 内部构造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自古罗马《阿奎利亚法》以来,传统侵权法遵循着过错责任的一贯思路,以行为人须有主观上的可归责性作为追究其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这里,过错是附着于加害行为的,加害行为构成侵权法上归责的基础,故而传统侵权法又被称为侵权行为法、不法行为法。本文将这种思路概括为“有行为、有过错,才有责任”的侵权法模式,行为是其出发点,

  • 标签: 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统侵权法 侵权行为法 过错责任 可归责性
  • 简介:2009年启动了新一轮司法改革并在诸多方面有所进展。基于对2009年司法改革措施的系统梳理,报告力图从综合性改革、法院改革、检察改革、司法行政改革等方面对年度司法改革进行客观中立的总结、评判和反思。尽管司法改革依然任重道远,但迈向现代司法制度的趋势不可逆转。

  • 标签: 司法改革 年度报告 2009
  • 简介:应美国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邀请,笔者于去年赴美访问了美国行政司法部门和教育科研机构等40余家单位,就美国有组织犯罪、毒品犯罪、恐怖主义犯罪等问题进行了学术考察.重点访问了美国国务院国际麻醉品和法律执行局、美国国土安全部移民和海关管制局、美国联邦调查局亚洲犯罪处、美国毒品管制局等单位.加深了对美国行政司法制度和教育科研机构的了解,增长了理论素养,开阔了学术视野.

  • 标签: 美国联邦调查局 美国国土安全部 美国警察制度 美国华裔有组织犯罪 美国毒品犯罪
  • 简介:对危险责任的规制,以非穷尽列举加上小的一般条款为宜。高度危险责任的一般条款与诸如《侵权责任法》第7条这样的指导性条款隐含冲突。对“高度危险”这个不确定概念,应以例示方式或说明性法条加以束缚。危险物责任与危险活动责任没有区别规制的必要。相较《民法通则》第123条,由《侵权责任法》第69条、第72条、第73条构成的高度危险责任规整,不能算是成功的改造。

  • 标签: 高度危险 一般条款 危险作业 危险物 危险活动
  • 简介:我国合同责任的体系正趋于完善,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以及后合同责任三者共同构成我国现行的合同责任体系.但对少数合同而言,其生效滞后于成立,有一个成立而未生效的阶段,这一阶段是前述三种责任都无法提供保护的特殊阶段,需要一种新的责任来规制这一阶段当事人的行为,这种责任便是合同未生效阶段的法律责任.

  • 标签: 合同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 未生效阶段 违约责任 中国 合同法
  • 简介: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调节既要通过国际规制的手段,又要借助全球治理的手段。在此过程中,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国际非政府组织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中国和平发展中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关乎和谐的国内和国际秩序的构建,因而中国不仅要在国内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而且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国际标准的制定与执行。

  • 标签: 企业社会责任 国际规制 全球治理 中国和平发展
  • 简介:<正>法律责任是法理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也是各部门法学的一个基本问题。然而,我国法学对法律责任问题的研究,较之于该论题的重要性而言,却是极为不够的。有鉴于此,笔者拟从法理学角度对法律责任中的若干问题做如下探讨。

  • 标签: 法律责任关系 责任主体 民事责任 法律义务 法理学 法律责任体系
  • 简介:<正>美国的公司分为两类:公开募股公司(Public-issuecorporation)和封闭公司(CloseCorporation)。前者相当于通常所说的股份有限公司,后者相当于通常所说的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开募股公司相比,封闭公司的主要特点是:封闭公司的股东人数少,相互间存在着彼此信赖的关系;公开募股公司的股东人数多,相互间不存在彼此信赖的关系。

  • 标签: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股东 主要特点 制定法
  • 简介:<正>在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中,行政外罚的措施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在当前情况下,单用劝说的办法暂时还不能保障汽车运输方面的交通秩序,虽然它们在遵守交通规则中起着首要的作用。内政机关的统计材料指出,苏联国内汽车运输业年年都有相当大数量的违法行为,为此,必须采取行政责任的措施加以预防和消除。现行的行政法规定了违反交通规则的行政处罚制度。达些处罚是:警告、罚款、剥夺驾驶交通工具权。有些加盟共和国还规定了行政

  • 标签: 交通工具 交通规则 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 公职人员 驾驶执照
  • 简介: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协议对争端解决程序中的举证责任几乎没有规定,相关举证责任规则是由处理争端的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发展起来的。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中,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规则的基本要求,其标准是初步证明(证据)标准,这种标准实质上是一种推定技巧,而非终局的证明标准。提供充分的证据并说服专家组是举证责任的内在要求。不同诉因、不同条款可能影响争端方举证责任的分配。争端方是否满足了举证责任的要求,由专家组最终评估、认定,专家组在这方面享有相当大的裁量权。

  • 标签: WTO 争端解决程序 举证责任
  • 简介:根据新《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五条,环境服务组织因提供虚假环境服务而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时应当与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但法律未就此连带责任的性质、限度、范围等问题详加规定,因此存在法律适用上的困难。环境服务组织是从行政机关分化出来的社会中立组织,其使命在于对外提供技术信息或者服务,它的产生是基于环境执法分权的需要。环境服务的实质是对外提供中立的环评信息、环境监测信息和环境设备设施维护运营服务。这些环境服务构成了环境执法机构决策的技术基础。环境服务组织承担的连带责任属于过错责任,乃基于未能履行法定义务而产生。在责任范围上,此连带责任可以是民事责任,也可以是罚款罚金等经济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此责任虽然与污染者的责任构成连带,但两者不是基于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环境服务组织承担的连带责任是依附责任和转承责任,在自己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污染者追偿。

  • 标签: 环境服务组织 连带责任 性质 范围 限度
  • 简介:除名制度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制度价值包括维护公司资本的真实、惩罚股东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维护股东间的信任与公司秩序以及实现公司的个性化自治。股东除名的适用情形来自于三个方面的界定,一是公司立法规定严重的瑕疵出资等公认的适用情形,二是公司章程关于除名事由的特别规定,三是将概括的“重大事由”作为有弹性的适用情形,留给司法的有弹性的适用。由于股东除名涉及公司多个利害关系人之间的身份关系、财产关系等多重利益关系的变动,因而需要建立严谨的除名程序与诉讼救济措施,以防止股东除名制度被滥用。

  • 标签: 股东除名 重大事由 瑕疵出资 除名程序 除名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