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巴基斯坦地处南亚次大陆,是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的成员国,因此被普遍认为是南亚国家。然而,巴基斯坦也具有中东国家的某些属性或成分。例如,第一,巴基斯坦与中东国家在地域上相毗邻。在70年代初以后,巴基斯坦同中东国家,尤其是同海湾一些国家,政治与经济联系大为加强,巴基斯坦从对方输入石油,向它们输出农产品和劳务。与此相适应,在巴基斯坦还专门出版了名为《巴基斯坦和海湾经济学家》的杂志。第二,巴基斯坦还把同中东的联系制度化,于1964年同土耳其、伊朗3国建立了区域发展合作组织,1977年3国签署了伊兹密尔条约,1985年将该组织改名为经济
简介:东北亚与东南亚各国或地区经济治理的主导机构存在着很大差异。由于政府参与经济的程度不同,以及私人经济活动之间的商业协调程度不同,产生了共同管理、政府主导、网络化和个人化四种不同的政治经济组织类型。20世纪80年代,马来西亚和台湾地区的资本主义发展模式主要为政府主导型,而日本和泰国的发展模式则带有很多网络化的特点。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头10年,这四个政治经济体开始发生变化,但是变化的方向和程度各不相同。值得注意的是,台湾的发展模式更接近共同管理型,而泰国的商业协调程度严重下降,以至于其政治经济更倾向于个人化。这四个经济体的变化具有明显的不同,是因为执政联盟的利益与力量配置发生变化所导致的。
简介: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向城市,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村留守儿童随之出现,其中农村留守女童遭性侵后怀孕产子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与讨论。农村社会的性别歧视思想、监护的不到位及相关法律的空白等诸多因素,导致农村留守女童遭性侵后生育权问题的出现。从农村留守女童遭性侵后产子的典型案例入手,引出对农村留守女童这类特殊群体生育权的法律保护。通过明确农村留守女童生育权的法律界定,分析农村留守女童遭性侵后生育权受到侵害的原因,针对问题及原因对农村留守女童遭性侵后生育权法律保护的对策进行全面的探讨,提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议,实现对农村留守女童合法权益更好、更全面的保护。
简介: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儿童已成为我国网络使用的重要群体.网络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因素,对儿童成长的影响逐渐凸显.儿童在上网过程中,网络环境中充斥的淫秽、色情等不良有害信息以及某些网络违法者对儿童实施的性骚扰及性侵害等行为严重侵害了儿童的性权益.近几年来,网络环境下侵犯儿童性权益的案件频繁发生,如何有效的预防和制止这类犯罪,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中减少侵犯儿童性权益的犯罪行为,是我国目前应重视的问题.通过提出网络环境下儿童性权益受到侵害的现状,探析网络环境下儿童性权益被侵害的原因,进而提出网络环境下儿童性权益保护的对策,通过完善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儿童网络安全的管理,加强学校和父母对儿童的性教育与网络安全教育等相关措施,净化网络环境,保护网络环境下儿童性权益,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