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认为,当《吕氏春秋》对“适”的概念从“行适”、“心适”、“音适”这三个方面作具体的概念界定时,就已经将一种认识音乐存在的思维模式(甚至文化模式)呈现在我们面前。从学理的角度看,其概念界定和区分本身,已经具备从“行为、形态、观念”三要素来认识音乐的理论特征,这正是“乐本体”思维模式在两千多年前的具体呈现。本文还认为,在《吕氏春秋》的天道自然观中,音乐的产生具有数理基础和物质基础这两个基础,并指出,《大乐》、《适音》诸篇中使用的“和”、“适”这两个概念,都是为认识和把握事物存在的内在规律和法则而设定的概念,具有不同以往的音乐哲学思维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