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在最近的一项关于乡村宅基地纠纷的研究中,接触到大量民事诉讼档案,在阅读法律卷宗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个很大的困惑,那就是诉讼当事人双方在提出权利主张时所表达的事实,常常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且都会提供相关的人证、物证,这使人产生无所适从的感觉.从法官的角度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尽力寻求最大限度的法律事实,以使纠纷获得公平的解决,法官所关心的是"法律事实".而法律人类学者所关心的是纠纷及其解决机制背后的秩序逻辑,是一种"社会事实",但具体到一个诉讼案件,法官对法律事实的选择也可能成为学者所关心的社会事实的一部分.苏力认为:"中国法官常常把在英美司法中的事实争议处理称作定性……中国法官特别是基层法官在处理事实争议时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在现有的制定法概念体系中为这些带刺的事实安排甚至挤出一个合适的位置."[1](p221)苏力的分析颇具洞见,他所关心的问题是基层法官在司法实践中的角色选择问题,对我有很大的启发意义,但我更为关注的是司法实践背后的法秩序问题,因此会透过所谓法律事实的争议去揭示其中蕴涵的社会事实.
简介:“司马光击瓮(或称砸缸)”是宋代以来流传甚广、尽人皆知的经典故事。本文从史源学的角度,对这一历史记载的史料来源做了追踪分析,并进而考察这个故事产生及流行的原因和背景:宋哲宗即位初,司马光肩负天下人冀其“活百姓”之厚望,入朝拜相,革除弊政,有“救焚拯溺”之喻,广为传颂,死后万民敬仰,博得盛誉,在这一政治舆论环境之下,民间逐渐传出司马光儿时击瓮救人的故事,以宣传其仁者形象,此事后借释惠洪《冷斋夜话》之记录流行于南宋,被采入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最终进入《宋史·司马光传》。这个事例提示我们,某些历史故事的形成和传播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除辨析其真伪之外,更应回到当时人的语境之中,去探究这些故事产生的舆论环境及其政治文化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