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中央政府有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直属机构,国务院重组安全生产委员会2003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原设在国家经贸委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以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调整后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如下特点: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职能,提高了综合监管机构的权威性。二是在安全生产监管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晰各自职责。三是体现责权一致的原则。2003年10月,中编办还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直属机构新增的五项职责:一、承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二,原国家经贸委承担的协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高速客船的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简介:为了解湛江地区农业土壤及主要作物(可食用部分)中砷的含量和分布特征,共采集了106个土壤表层样品和43个农作物样品(包括蔬菜、水果、甘蔗和稻谷),并评价了农作物食用的安全风险。结果表明,湛江地区农业土壤中砷平均质量比为4.04mg/ks,符合国家土壤1级标准(GB15618—1995)的样品占98.1%,与国内外不同地区土壤砷平均含量相比,湛江地区土壤中砷平均含量相对较低。湛江地区各区域土壤受砷污染程度大小依此为:雷州、廉江、霞山、赤坎、徐闻、麻章、坡头、遂溪、吴川;4种主要土壤利用类型受砷污染程度大小依此为:水田、果园土、甘蔗地、菜地。湛江地区种植的主要农作物蔬菜、水果(含甘蔗)和稻谷可食部分砷平均质量比总体较低,分别为0.470×10^-1mg/kg、0.440×10^-1mg/kg和0.179mg/kg,均符合我国有关蔬菜、水果及粮食的卫生标准(GB18406-2001),与我国土壤砷清洁地区的统计数据相当。湛江地区蔬菜、稻谷和水果3大类作物可食部分通过“土壤-植物-人体”途径年平均摄入量为39.45mg/(人·a),约占允许摄取限值(547.50mg/(人·a))的7.2%,可见,食用湛江地区出产的蔬菜、水果和稻谷等农产品砷的安全风险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