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61年,国际博物馆协会将博物馆(Museum)定义为“一个以研究、教育与欣赏为目的,来保存以及展示在文化及科学方面具有重要价值的对象的机构”.1974年,国际博物馆协会进一步为博物馆给出比较完整的定义:“不追求营利,为社会和社会发展服务,而且是向公众开放的永久性机构.它为研究、教育和欣赏的目的,对人类和人类环境的物质见证进行了搜集、保护、研究、传播与展览.”增加的部分,着重强调了博物馆的公共性、服务性、非营利性以及以人为本的精神,这个定义基本沿袭至今.作为博物馆一部分的美术馆,自是在这个大概念之下的.主国目前对美术馆还没有严整意义上的定义,基本上是根据西方的美术馆制度来经营和管理.那么以塞实“美术馆”为基础,还能衍生出更多空间意义上的美术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