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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般的伤害案件,往往是“大律师”们所不愿受理的,因为此类案件,虽然标的不大,但工作繁琐,诉讼难度并不比其他案件小,有时还会遭遇无赖当事人的纠缠和攻击。凭心而论,受害一方在身体遭受伤害以后,即使获得了法定的赔偿,实在也难以完全弥补其肉体。精神上的创伤,赔偿总无法抵销创伤。一般而言,受到伤害来请律师索赔的,往往是社会上的弱者,他们一无财,二无势,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律师身上,就社会角色来讲,他们应当得到社会公众的同情和法律的救济,但由于不懂法律又缺乏经验,对他们来说,诉讼并非易事。作为一个律师在接手这类案件以后如何尽量为自己当事人获得最大限度赔偿,很少见到有律师来进行总结和探讨,笔者在这里略抒浅见,以

  • 标签: 被害人 伤害案件 代理律师 当事人 出示证据 证人出庭作证
  • 简介: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陈述是一种重要证据。它是追究犯罪的起点,也是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与非罪的重要证据来源。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由于种种原因,在司法机关向其收集证据时,作出了违背客观事实的虚假陈述,干扰了刑事诉讼的证明进程,妨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有些案件还产生了严重的后果,社会影响很坏。对于此种行为如何定性,无论在我国刑法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亟待达成共识。

  • 标签: 被害人陈述 诬告陷害 伪证 包庇
  • 简介:道德过错被害人由于先前行为的道德责难性,受到不法侵害后,其权利救济陷入了困境。这主要表现为:一是自力救济的正义动机和正当手段的缺失;二是社会救助的道义支持、法律援助和物质救助的缺乏;三是公力救济的公权理性、法律效果和个人权利的缺位。

  • 标签: 道德过错 自力救济 社会救助 公力救济
  • 简介:随着我国电商领域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刷单”产业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诈骗分子假借招募兼职刷单手的名义实施诈骗.当前,此类犯罪发案数量多,但因被害保护力量的局限和疏漏,严重危及求职民众的财产安全.以犯罪被害人学为研究视角,对网络刷单诈骗的被害性进行分析,透视此类多发被害人层面原因,进而从宣传教育、打击处理、被害救济、社会防控等方面提出综合性的被害防控对策,以控制此类犯罪的进一步蔓延。

  • 标签: 网络“刷单” 诈骗犯罪 被害防控
  • 简介:而且我国刑诉法赋予了公诉案件被害人一系列诉讼权利,所以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不能享有当事人的一切诉讼权利,我国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应是具有特定诉讼权利与义务的独立诉讼参与人的地位

  • 标签: 中被害人 公诉案件 案件中
  • 简介:摘要:当前阶段我国对于被害人的研究主要是基于犯罪论,对其体系完善具有积极作用。但从刑法学领域上来看,被害人的概念与犯罪学的界定存在一定差别,而且被害人因素对刑罚功能发挥、刑罚目的的确立以及刑罚的裁量等,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本文主要是在刑法学视野上,对被害人问题进行探究,旨在为国家行使刑罚权提供借鉴和参考。

  • 标签: 刑法学 被害人 刑罚
  • 简介:摘要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的价值取向,是公平和秩序。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刑事被告人无赔偿能力或无法查明,而被害人因得不到责任人的赔偿,巨额的医疗费用使被害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更有些被害人因经济原因而耽误了最佳的治疗期,而现今中国的司法体制中,司法救助制度日趋完善,但制度上仍然存在不足和缺失的地方。因此,完善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对于被害人权利保障及社会和谐进步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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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国外关于刑事被害人理论基础学说纷呈,我国多限于对国外相关学说的介绍和叙述。事实上,刑事被害人补偿依循何种理论基础,直接影响立法例上被害补偿之范围,并且已有的理论是否符合我国国情和时代特征,需要探讨的余地也很大。为此,以和谐、均衡、人本主义刑事法理念作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的基础理论,对恢复因犯罪而失衡的法秩序,全面、均衡地保护人权是十分必要的。

  • 标签: 刑事被害人 国家补偿 理论基础
  • 简介:编辑同志:唐某加入一传销组织。之后,唐某为发展下线多次打电话、发短信给在外地务工的好友秦某,将秦某骗至传销组织的出租屋,要求秦某从事传销活动。秦某当即拒绝并表示要离开,唐某则强行说服秦某留下。为阻止秦菜离开,唐某及其同伙限制秦某的行动以及电话通讯,并强迫秦某听传销课,

  • 标签: 非法拘禁 被害人 传销组织 传销活动 打电话 秦菜
  • 简介:预防未成年人被害,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同样重要。预防未成年人被害同样是法学领域、犯罪学的范畴,是预防犯罪的一体两面。未成年人是弱势群体,未成年人保护面临困难和挑战,各种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频繁发生,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权利,迫切需要提高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能力。社会应当尽到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未成年人要学会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保护自己。因此,预防未成年人被害,加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极为重要。

  • 标签: 未成年人 被害性 犯罪预防 被害预防 综合预防
  • 简介: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刘国英认为: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对因犯罪遭受损害而又无法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途径获得赔偿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由国家启动救助程序,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司法制度。我国建立此项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有:一、符合国际立法潮流。联合国于1985年11月25日通过《为罪行和滥用权力行为受害者取得公理的基本原则宣言》,

  • 标签: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补偿制度 国有 人民检察院 救助程序 司法制度
  • 简介:<正>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在德国刑法学中一个被称之为被害人信条学(Viktimodogmatik)的论题,成为刑法信条学学术研究讨论的热点。在历经20多年激烈的讨论之后,本世纪初,德国权威的刑法教科书和刑法评论中,被害人信条学的观点已被德国刑法学界普遍认可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限制性原则(Tatbestandseinsch(a|¨)nkungsprinzipe)以

  • 标签: 德国刑法 被害人学 犯罪构成要件 刑事政策 可罚性 法益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传统刑法学认为,只要行为人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下,而故意或过失实施侵害法益的行为,发生法益侵害的结果,并且该行为与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场合,行为人应当对法益侵害结果负责。但是,作为刑事归责的基本原理的自我答责理论的关注重点并不在于此。在自我答责理论看来,决定性的并不是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心理态度,也不是特定行为与结果之间的物理意义上的因果关系,重要的是行为人是否应当对损害结果的不发生而负责。[1]因此,如果能够得出被害人应当对损害结果的不发生负责的话,那么,该法益侵害结果就不得归属于行为人。

  • 标签: 法益侵害 特定行为 理论根基 损害结果 刑事责任能力 不作为犯
  • 简介:被害人保护在当今的刑事诉讼改革中备受关注,而研究被害人保护其首要基础问题就是刑事被害人在诉讼中的地位。被害人诉讼地位又和被害人诉讼权利紧密相关,其中诉讼地位是诉讼权利的基础。明确刑事被害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对我国的刑事诉讼理论研究和指导司法实践实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被害人诉讼地位的含义入手,通过研究被害人诉讼地位的历史演进并从中发现被害人诉讼地位的理论发展,了解国外刑事诉讼制度中被害人地位的最近发展进程和相关权利保障方式,从中加以对比借鉴。我国最新的刑事诉讼法中已经将刑事被害人认定为当事人,但是在理论界,关于我国刑事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还存在一些不同意见。探寻我国被害人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并加以补充寻求解决仍是我国法学界要面对的问题。

  • 标签: 被害人保护 诉讼地位 当事人 尊重和保护人权
  • 简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Criminalvictimassistance)是指对因为犯罪受到侵害的直接被害人和其一定范围的近亲属,通过法定救济程序,给予相应经济救助与精神抚慰的社会安全及司法保护制度。对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基础理论有很大的争议,主要有国家法律责任说、社会福利说、刑事司法体系支持说、犯罪风险分担说、侵权赔偿替代说、平衡保护说、预防犯罪说、公共援助说、社会保险说和社会正义说等。我国建立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制度需要考虑各学说的立足点,合理的借鉴国外的经验,考虑到救助的目标并结合我国国情进行。建立以社会福利说为主,合理吸收其他各学说的优点,尤其是强调对刑事被害人救助中国家的重要作用以及风险的分担的原则是比较可行的,也是我国目前对刑事被害人救助合理可行的选择。

  • 标签: 刑事被害人 救助 国家法律责任说 社会福利说 风险分担说
  • 简介:摘要:本研究探讨了刑法中的被害人自陷风险问题,着重分析了自陷风险的定义与界定,以及其在刑法条款中的应用。研究发现,自陷风险概念涉及被害人自愿或非自愿地承担潜在风险,并在刑法中具有重要法律意义。通过分析相关刑法条款、案例以及侵权责任问题,本研究旨在找到自陷风险与被害人保护之间的平衡,提出法律改革的建议,以满足社会需求,保护被害人权益。该研究为刑法领域的法律实践和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指导。

  • 标签: 刑法 被害人 被害人自陷风险
  • 简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济制度之建立旨在援助犯罪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保护其合法利益,使其损失缩小到最低限度,弘扬法治与公平正义。综观世界法治发达之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立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而我国目前国家层次立法尚付之阙如,但地方尝试立法已如火如荼开展。这些尝试立法为我国国家层次立法提供了宝贵立法经验,而国家层面立法之最佳路径选择无疑应为补偿模式。

  • 标签: 刑事被害人 救济 国家补偿制度
  • 简介:违法侦查作为一种程序性违法行为,不仅可能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而且可能造成被害人权利的损害。不同违法侦查行为对被害人权利造成损害不同。为了更好地保护被害人权利,必须对违法侦查行为进行法律制裁,包括实体性制裁和程序性制裁。违法侦查法律制裁的种类应当随违法侦查表现形式不同而不同。

  • 标签: 被害人 违法侦查 法律制裁
  • 简介:内容摘要:西方刑法学者受发端于20世纪中叶的被害人学理论的影响,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将犯罪是“加害一一被害互动关系”的产物观念运用于刑法学中,深刻影响了刑法理论的发展。被害人过错行为的存在能够减轻犯罪分子的刑罚量是被害人学理论与刑法结合的第一个产物。德国司法实务中关于被害人自冒风险行为在不断的发展演变中可以阻却加害者行为不法的学理依据是洛克辛教授于1970年创立的客观归责理论下的被害人自我答责原则,而自1977年产生的已近40年历史的被害人信条学被视为是关于被害人行为影响行为人不法的系统化理论。我国关于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行为理论研究起步较晚,理论发展尚未成熟,明确当下域外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行为理论发展史和我国就此问题的研究现状,可以明确我国在此问题上的进一步发展向度。

  • 标签: 刑法 被害人 被害人过错 自我答责 被害人信条学 理论史
  • 简介:被害人自陷危险的场合,一般是通过三种途径对被告人(行为人)排除归责:被害人承诺、被告人罪责的否定和被害人的自我答责。自我答责的原理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通说。但是,除了被害人必须具有完全的答责能力之外,还要同时考虑被告人的违法性。自我答责的原理不能成为绝对排除被告人违法性的依据。论证需要从两个方面展开:其一为不考虑其他人的违法性,完全由被害人自我答责的领域;其二为需要考虑他人的违法性,被告人与被害人共担危险(危险竞合)的情形。后一种情形又可分为基于合意的他者的危险化和自己危险化的参与两部分内容。并结合具体案例得出结论。

  • 标签: 被害人自陷危险 自我答责 基于合意的他者的危险化 自己危险化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