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政策是公共治理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刑事政策并不为公共政策领域所接纳。一方面是由于刑事政策的外延过宽或过窄,与公共政策的外延相冲突;另一方面是由于公共政策体系的局限性,现有的建构无法为刑事政策提供存在空间。要明确刑事政策的公共政策定位,必须从上述两方面着手:协调刑事政策与公共政策概念的外延,调整公共政策体系的建构。
福建法学
2011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