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刑法理论中对强奸罪概念的阐释以犯罪客观方面为核心内容,既不符合法律概念下定义的基本规则,也不能显示罪状和犯罪构成与罪名的区别与关联,更难以借助概念本身找到强奸罪与其他具体犯罪的本质区别。因此,应遵循下定义逻辑规则的基础,结合强奸罪的罪状和犯罪构成,从犯罪构成的基本特征出发重构强奸罪的定义。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2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