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守勇在《重庆社会科学》2013年第9期撰文认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是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的宏观背景下,针对民事执行难问题,在多年实践探索和顶层设计互动的基础上出台的。该项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必将在操作、司法、道德、制度等层面带来正面的社会效应。这些效应受到该制度在法院系统内的实施效果、法院系统内外的联动水平、信用体系的完善程度、诚信文化的建设成效等因素的影响。实现社会效应的扩张需从确保制度实现、构建诉讼征信系统、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文化培育四个层面着力。
公安研究
2014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