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目次一、程序理论和法律责任理论研究中的视角缺位二、刑事程序法律责任的特征三、设立刑事程序法律责任的正当根据四、刑事程序责任内容体系五、刑事程序法律责任的实现一、程序理论和法律责任理论研究中的视角缺位(一)程序理论研究中法律责任视角的缺位“权利法案的大多数规定都是程序性条款,这一事实决不是无意义的。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程序改革作为当下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2004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