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教学活动是师生积极参与、交往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有效的教学活动是学生学与教师教的统一,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当下,为突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不少学校和教师积极尝试新的课堂教学模式,"以生为本"、"以学定教"等已经转化为课堂教学的具体实践。然而,这样的教学实践对教师的角色提出了新的要求。正如叶圣陶先生所说:"教师之为教,不在于全盘授予,而在于相机诱导。"教师如何根据学生学习的实际状况,把握施教的切入点,发挥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的作用,促进学生的数学学习和发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