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义务有多种形态,除了直接的金钱给付义务外,还有诸多非以金钱形式出现的义务,如履行某种行为的义务,上交某种实物的义务等。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一些行政相对人在非金钱给付义务履行困难的情况下,愿以金钱替换原义务,行政主体在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范围内亦对此种义务的金钱替换持认同态度,故使行政相对人义务的金钱替换问题成了一个重要的行政法问题。本文对行政相对人义务金钱替换的构成要件、行政相对人义务金钱替换的法律基础、行政相对人义务金钱替换的类型、行政相对人义务金钱替换的法律约束等问题进行探讨。
法学
2002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