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人口疏散场所建设需求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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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口疏散场所建设需求研究

黄峰1廖碧涛2

黄峰1廖碧涛2

1.国防信息学院湖北武汉430010

2.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要]本文依据城市防空和防灾的需要对城市人口疏散场所进行了分类,提出了城市人口疏散场所选址原则和要求,并具体针对不同场所的容量需要进行了详细的量化分析,提出了相对简单的需求模型。

[关键词]人口疏散;固定疏散场所;紧急疏散场所;容量需求

城市人口疏散场所是指为完成战时、灾时疏散城市居民所需的集结、转运、接收以及紧急避险所需场所。是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城市人口疏散场所分类

城市人口疏散场所包括城市防空疏散场所和城市应急疏散场所。

(一)城市防空疏散场所

固定疏散场所是指专门为城市人口疏散而准备,建设面积较大、具有一定的防护能力、生活配套比较齐全的工程和场所。主要包括:人防工程、疏散基地和疏散地域。

(二)城市应急疏散场所

紧急疏散场所是为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公共事件和战时防空疏散的需要而设置的临时疏散地点。主要包括: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集结站、疏散转运站、疏散接收站。

二、城市人口疏散场所选择

(一)城市人口疏散场所选择原则

疏散场所选择除了要充分考虑自然条件、地形地质和城市土地利用等基础条件以外,还应综合考虑疏散指挥、疏散安全、疏散时间和疏散路线等因素,应遵循以下原则:

1.辖区疏散原则

由于人口疏散通常按照行政区划进行组织,为此进行疏散场所选择时,应尽量遵循辖区疏散的原则。

2.安全疏散原则

疏散过程中确保人员安全是城市人口疏散的最基本要求。在进行疏散场所选择时,要充分考安全因素,确保在疏散过程中人员不受伤害,尤其是次生灾害的伤害。

3.快速疏散原则

在疏散场所选择时,要充分体现快速疏散的原则,尽量缩短疏散时间。

4.就近疏散原则

就近疏散是缩短疏散时间,减少人员伤亡的最直接有效的措施。在疏散场所选择时,应以疏散分区为单元,尽量缩短疏散距离,就近疏散。

(二)城市人口疏散场所选择要求

疏散场所选择要满足一定的技术要求,通常包括:

1.疏散服务半径

疏散服务半径是指疏散人员到达疏散场所的最大步行距离。疏散服务半径过大会增加疏散时间,加大人员伤亡。疏散服务半径过小,会增加零散疏散场所的需求,不利于集中建设。疏散场所的服务半径通常为500-800m,最大不超过1000m。

2.疏散通道数量

疏散通道分为人员疏散通道和车辆疏散通道。在疏散场所选择时,既要考虑车辆疏散通道,以便将人员进行转运,还要考虑人员疏散通道,方便人员迅速集结。为防止疏散通道堵塞,每个疏散分区至少要考虑两条疏散通道。

3.安全防护距离

安全防护距离是为保护疏散人员的安全,疏散场所和疏散通道距离危险源的最短距离。划分疏散分区时,也应充分考虑分区范围内疏散人员到疏散场所的安全防护距离。

三、城市人口疏散场所建设需求

(一)城市防空疏散场所建设需求

1.城市人防工程

人防工程建设包括指挥通信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其中人员掩蔽工程是重点。

(1)指挥通信工程需求

人防规划可以考虑规划市级指挥工程一个,区级按每个行政区各设一个。街道级由各街道办事处自行安排。

(2)人员掩蔽工程

我国城市人防人员掩蔽工程规模是按照战时留城人员人口人均1.5m2计算。

(3)医疗救护工程

医疗救护工程分为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和救护站三级,比例一般为1:2:4,中心医院也按每个行政区各设一个,即所需中心医院为N个,急救医院为2N个,救护站为4N个。医疗救护工程按照留城人口的3.5‰计算;

(4)防空专业队工程

如防空专业队队员人数按战时扩编至留城人口的2%~4%计;

(5)其他配套工程

物资库面积大约为人员掩蔽面积的1/8~1/10;防空专业队车辆装备掩蔽面积大约为防空专业队员掩蔽面积的1倍~1.5倍等。

2.城市人口疏散基地

人口疏散基地是城市防空疏散指挥中心和人员掩蔽场所,也可充当城市应急疏散的中心避难场所。人口疏散基地建设规模如下:

对于大、中型城市通常配置一个以上市级人口疏散基地,集中式布局城市可配置市级人口疏散基地、分散式布局城市可根据组团分别配置市级人口疏散基地。区(县)各配置一个区(县)级人口疏散基地,街道(镇)结合应急避难场所配置街道(镇)级人口疏散基地。

对于小城市可只配置一个市级人口疏散基地,区(县)、街道(镇)结合应急避难场所配置区(县)或街道(镇)级人口疏散基地。

人口疏散基地用地需求可根据需要安置的人员和人均疏散用地面积的乘积加上综合保障用地面积来计算。

3.城市人口疏散地域

人口疏散地域,是安排、配置疏散人员的地域,也称安置地区或接收地区。它是战争期间接收安置疏散人口的临时生活区。

城市人口疏散通常采取对口疏散的原则,通常是城市中心的区对应城市郊区的区(县)。疏散地域距离市区的距离要适中,一般在2O~30km,最好不要超过50km。距离市区过近,达不到降低人口密度的目的;距离市区过远,疏散成本急剧增加。居住条件是人口疏散安置的首要条件。目前郊区新农村人均建筑面积基本都在35m2以上。如果按照疏散时期人均住房面积15m2计算,就目前新农村疏散安置比能达到1:1,对于经济条件好的疏散地域疏散安置比还可以达到2:1。

(二)城市应急疏散场所需求

应急避难场所与防空疏散场所有所不同,应急避难场所根据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等级不同,疏散的人员范围也不同,所需的避难场所也不同。应急避难场所通常以城市人口总数为基础来计算需求。

1.人均避难面积

人均避难面积是指满足紧急避难最基本的需求的条件下,每个人所需要的最小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一般按照1.5-2m2。

2.避难服务半径

避难服务半径是指疏散人员从疏散出发点到疏散场所的最大距离。不同级别的疏散场所的避难服务半径不一样。

紧急避难场所不大于500米。

固定避难场所小于2000米。

中心避难场所为2000-4000米,不超过5000米。

人防疏散基地兼做中心避难场所的避难场所服务半径可适当扩大。

3.灾害建筑物损毁率

灾害建筑损毁率是指灾害过后,城市受损(局部受损、整体受损或屋顶塌陷等)建筑总数量与城市建筑总数量的比值。

灾害建筑损毁率与灾害等级和城市抗震设防等级要求有直接的关系。灾害建筑损毁率直接影响到中长期应急避难场所的需求量。

四.结束语

城市人口疏散作为城市防护的一个重要部分,涉及城市道路交通、地下空间、园林绿地、医疗卫生、电力电信等诸多行业。城市人口疏散体系要做到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就必须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做到从规划、建设、维护、使用到管理与城市规划建设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