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流动与深圳创新型城市建设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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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流动与深圳创新型城市建设

牛昕覃剑

摘要: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资本成为城市的核心资源,争夺知识资源成为城市最高级的竞争方式。本文在探讨创新型城市和知识流动关系的基础上,针对深圳自主创新的优势和短板,从知识流动视角为其构建创新型城市提供建议。

关键词:知识流动创新型城市策略

“在一个只有不确定才是确定的经济中,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的必然资源是知识”(野中郁次郎,1991)。对于一个城市而言,何尝不是如此?要保持城市的核心竞争力,知识资本是重中之重的要素,尤其是在一个市场、产品、技术、竞争者、规则甚至社会快速变革的世界经济格局中,知识以及创造和使用知识的能力是城市持续竞争优势最重要的来源。创新型城市作为知识经济和城市经济融合的一种城市演变形态,在其发展过程中知识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的。以知识为基础的创新是创新型城市的构建要素之一,知识在系统内部各行为主体之间是否能够顺畅流动决定了系统创新能力的大小和城市经济发展的快慢。知识在创新型区域的流动是创新系统运转的动力,是维持其竞争优势的命脉。增加城市的知识存量和流量,加快城市中知识流动的速率,有利于创新型城市不断增强创新优势。

当前,深圳正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发展高新技术和产业结构升级压力前所未有;高密集人口、资源枯竭短缺、伴随低端产业结构的粗放型增长、区域经济差距悬殊、生态环境恶化等影响犹如雪上加霜;政策支持背后创新创业意识的退化使社会发展前景不容乐观;面对知识经济挑战,社会环境却排斥了智力和人才资源,经济持续发展正举步维艰。基于发展之现实困境,如何融合促进知识流动,走创新之路,在新的国家和城市分工体系中谋求新的发展空间,是缓解深圳发展压力、应对挑战、获得重生的有效途径。同时,深圳作为全国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城市发展的先驱者、园区建设的标榜,研究深圳创新系统中知识流动机制,可能会对“后发城市”提供前瞻新视角乃至新规划,为全国其他区域提供标杆意义。

一、理论综述

(一)关于知识流动的研究

知识是一种流动性质的综合体,包含了结构化的经验、价值以及成文化的信息。它不仅存在于文件与存储系统中,也蕴含在日常例行工作、执行与规范当中。目前,对知识的划分方式各异,但是根据知识外显程度的不同,把知识分为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得到理论界和学术界的广泛认可。显性知识是指可以用书面语言、图表、数学公式表达出来的知识,通常表现为产品外观、文件、数据库、说明书、共识和计算机程序等形式;而隐性知识则是指高度个人化的、与实践相关的、难以清晰表达的知识,通常以个人经验、团队的默契、技术诀窍、组织文化等形式存在(Polanyi,1966)。

知识流动是指知识在不同部门间的流动。知识流动的英文为“Knowledgeflows”,也有的翻译成“知识流”,这个词组更多地出现在国家创新系统的研究文献中。知识流动是一种重新组合生产要素的过程,是创新活动最重要、最基本的形式之一,创新是知识流动的结果。就区域创新系统而言,知识在系统内部各行为主体之间是否能够顺畅流动,决定了系统创新能力的大小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快慢。知识流动的实质是促进创新要素的有效组合,提高创新系统的创新能力。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认为区域创新系统中的知识流动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1)企业间合作。(2)科研院所、大学和企业间合作。(3)技术扩散。(4)人员流动。范丹宇等(2006)在此基础上细化和深化了知识流动的形式,认为知识流动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1)企业之间的流动:创新系统中最重要的知识流动是由企业间的技术合作及其相互的非正式互动带来的。(2)企业与公共研究部门之间的知识流动:公共研究机构和大学是一般研究活动的主要执行者,不仅为企业产生基础知识,而且产生新方法、新仪器和有价值的技能。公共研究部门与企业间的知识流动是双向的。(3)研究部门之间的知识流动。(4)知识的社会传播:知识的社会传播是知识从所有者那里向社会的扩散。(5)与外部的知识流动:知识在各创新系统之间的流动。

知识流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存在一个知识从知识供体流动到知识受体的系统。从知识流动的过程来看,影响知识流动的因素有:(1)知识供体:它的主观意识和知识输出能力对知识流动起着重要影响。(2)知识受体:其意识与能力,与知识供体之间距离也是影响知识流动的因素。(3)知识源与知识受体之间的距离:有三层含义,一是文化距离,即合作双方之间的文化差距;二是两个组织之间的空间距离,三是知识距离。(4)知识的性质:不同类型的知识其流动的方式不同。(5)环境因素:创新系统的环境也是影响知识流动的重要因素。

(二)关于城市创新系统中知识流动的研究

早在20世纪初马歇尔就对产业区内知识流动的特征作过经典的概括——“秘诀弥漫在空气中”,其后的一些学者在对一定地域范围内产业集群中知识流动进行探讨的基础上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强调地理邻近在知识尤其是隐性知识的传递或共享中的重要作用。普雷德于1966年通过对美国35座最大城市的人口和专利申请书之间的关系的分析,认为发明在城市中是集中的,可谓首次注意到现代城市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1971年,希格斯同样以美国为研究对象,指出1870-1920年期间,美国的城市化水平和专利申请书之间有着重要和密切的关系。1971和1973年,费勒通过分析进一步说明了城市的生活方式增加了发明和技术需要之间的联系。城市对于知识流动的促进,至少比农村有利,对于城市在知识流动中的作用,海耶斯特兰德在1967年进行了研究,他强调亲近和人与人之间交往对创新的重要性。1970年佩德森概括了经济发展在与商务有关的发明和与家务有关的发明的扩散中有重要的作用。Audretsch和Feldman(1996)证实知识流动有着地理上的局部性,并且集聚与创新活动之间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Rakesh(2002)认为员工从集群中的一个企业流动到另一个企业能够形成集群中知识创造与扩散的自增强机制。正如贝洛克(1988)所说,城市生活几乎没有什么特征不利于知识流动,区域创新系统的组织关联形式是“知识流动”。

国内最早开始研究知识流动和区域经济间相互关系的是苏靖(1999)所提到的知识流动的四个流动方式。后来间断有一些研究,但多集中于企业人才流动研究,直到“知识型城市”提出以后,关于知识流动和区域经济的互动研究有一个高潮阶段,但基本研究方法仍沿用OECD所总结的知识流动的四个渠道分析框架。对于区域创新系统对知识流动的影响,马旭军(2007)认为知识流动可以直接实现区域创新系统中的效率目标,使区域内创新的规模不断扩大、活力不断增强;知识流动通过技术扩散实现产业发展效应,实现了区域创新的扩散目标;知识流动可以使原始创新成果通过系统内的有效配置,不断产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其他学者也得出相似的结论(范丹宇,2006;谢丽君,2006;张刚等,2006)。

(三)文献评述

自“知识型城市”提出以后,关于知识流动和区域经济的互动已经逐渐成为研究的热点问题。从国内外的研究可以看出,对城市系统内的知识流动的机制研究已颇有成果,从对区域经济增长、产业结构的影响到对区域内社会结构的变革都有比较成熟的研究,但是对于区域创新能力的决定因素,以往研究主要考虑的是与R&D投入、教育水平、科研机构数量、区域内产业集聚程度等相关的因素,而相对忽略了一些难以用数据表征、与知识及其流动相关的因素。在国内外各区域为适应全球化的发展,提升其在国际竞争格局、创新体系及产业链中的地位与作用而争相把打造创新型区域作为发展的目标时,研究促进区域创新系统中知识流动的策略,从而使地区国家相比其他地区以更快的速度创造知识和传播知识,对我们认识和把握区域创新发展的规律,制定区域创新政策和构建创新型区域大有裨益。

二、城市创新系统中的知识流动

城市创新系统中,知识流动是通过系统中五大主体--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政府、中介机构、跨国企业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实现的。从创新系统内部来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和政府部门是知识流动的主体。(1)企业作为创新的主体,既可以是知识流动的受益者,也可以是知识流动的传播者,在市场机制的激励下从事创新的实质就是知识流动带来的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这种组合只有企业通过市场来实现。因此,知识流动的商业化是城市创新系统的必然趋势。(2)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是重要的技术创新源。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已经进一步强化了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在城市创新系统中的作用,企业的创新活动越来越依赖于它们生产的知识,知识流动为此提供了必要的通道。同时,高等院校等机构通过造就一支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使得知识的流动得到螺旋式的升级和创新运用。(3)中介机构是沟通知识流动的重要环节,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咨询服务等中介机构是沟通科研部门与企业的纽带和桥梁。(4)政府发挥对知识流动方向的必要引导作用,并通过政策的扶持作用促进城市创新系统内外知识的有效流动。

从创新系统外部来讲,跨国公司通过高技术商品交易、技术许可转让、外国直接投资三种方式成为城市创新系统外部知识流动主体,为创新型城市知识集聚和创新能力的提高提供了良好机会。

三、城市创新系统对知识流动的影响

知识流动是创新活动最重要、最基本的形式之一,创新是知识流动的结果。知识流动是一种重新组合生产要素的过程,只有能够提供实现创新所需的新生产要素,并对生产要素重新组合的实现作出贡献的组织或机构,才能参与知识流动。在知识流动过程中,不同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易成本一般要高于组织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交易成本,只有组织间保持相互依赖的关系,合作才能持续下去。一旦合作中的一方掌握了其他合作者所能贡献的生产要素,或找到质量更高、成本更低的替代要素,为降低交易成本和生产要素组合的成本,就必然将合作中的“多余者”逐出,从而导致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

(一)区域创新系统对知识流动的促进作用

1.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了知识的流动自加强机制。创新型城市中集聚了大量的高素质的人才、科研院校以及信息产业,是产业链的“高端”节点集聚地、区域性新兴产业中心,是品牌资源密集区、大批创新型企业的营销窗口和营销创新舞台,是公司总部集聚地和区域性企业运营中心,是各种创新要素(信息、技术、资金、网络等)集聚的特定区域,尤其是创新型人才的集聚地,其创新的潜质较其他地域要高,必将成为集中创新源。创新系统存在的知识流动自增强机制加快了知识流动的速度和有效性,这是因为一方面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利于知识创造和吸收,扩大了创新源,另一方面也强化了创新型城市对其他外部区域知识的集聚作用,扩大了知识存量。同时,创新型城市通过对承载着大量隐性知识的高水平人才的吸引,加强了其对知识的集聚。而人才在创新系统中的流动,加快了系统中知识的流动。知识本身的粘滞性又对知识产生“锁定”效应,为知识流出城市创新系统设置了天然的屏障。如此,城市创新系统不断集聚、发掘、创造、吸收、消化知识,更新自己的知识存量。同时又加强了自主创新能力,自主创新能力的加强又导致新一轮的集聚、发掘、系统消化、创造知识,如此循环加强,使得创新型城市具有强大的创新能力和有效的知识流动。

2.开放的创新文化加速了知识在创新主体间及其与社会间传播。创新型城市的文化是一种鼓励冒险、容忍失败的社会文化;是一种开放的组织文化;是一种有有序、规范、稳定的管理文化,包括法律、法规、体制和管理。由这种文化和发达的通讯及交通网络所营造的城市非正式交流机制不仅使显性知识的流动畅通无阻,同时也是隐性知识传播的加速器,非正式交流促进了城市内隐性知识的溢出,非正式交流提高了知识交流的效果。非正式交流的频率要比正式交流高得多,通过人际关系网络进行的非正式交流具有很强的信息搜寻功能,交流者从同事那里获得相关信息要比从无数的出版文献中搜寻来得容易得多。只要一个成员提出信息需求,许多人会同时从自己的大脑中自动搜索相关信息,并将其提供给需要者。

3.良好的社会环境保障了知识流动的畅通性。无论是知识创新还是技术创新,没有良好的环境和支撑条件将是难以完成的。创新型城市完备的社会环境为知识及其载体创造了良好的流动环境。一是创新型城市拥有治理有效、服务高效的政府,这为知识的流动扫除了“绊脚石”,为企业创新提供了沃土,为城市创新注入了活力;二是新兴的知识往往是隐性的,实例包括新概念或新的设计,所以交流的便利性在创新的交流和共享扩散中极为重要,创新型城市是一个创新集聚的空间,拥有优良的交通、电信等基础设施和功能完善的城市中心区以及充足的经营、文化、媒体、体育及学术活动场所,所以有类似或相关的企业和个人有着天生的地缘接近性,降低了空间联系的成本和时间,便捷了远距离协调和控制,扩大了知识流动和转化的深度、广度和提高了流动地效率,使得这些创新的想法更快更容易的交流,进而加速了知识的共享、学习和创新;三是创新型城市拥有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劳动力队伍、多样化的、高质量的居住选择、切实重视环保等社会环境,这些环境无不为知识流动提供一个良好的流通环境,大大促进了知识的交流和共享,为“高知资本”聚集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区域创新系统对知识流动的不利影响

1.创新主体相似的认知结构不利于知识创造。长期内,同样的一群人有知识同化的倾向,同样,创新型城市中的企业也有知识同化的趋势,企业认知结构的过分相似对城市中的学习与创新可能是有害的,正如Cohendet和Lerena(1997)所指出的,知识创造要求有多样化的新颖资源来触发,知识结构的相似性尽管会增进城市的吸收能力,但它也会限制城市的学习范围。对某一领域知识的长期使用,极易导致城市创新主体认知锁定,从而导致知识流动的速度下降,知识发掘、吸收和创造减少。同时,知识是具有高度个性化,并且深深地根植于个体的行动与特殊情境之中,因此,是难以轻易沟通与分享的,这增加了知识流动的难度。

2.创新型城市的信息化易导致知识的非正当流动。信息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在促进知识流动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为知识流动创造了条件,但另一方面,高科技犯罪更是一种难以防范的社会恶瘤。知识的公共产品属性、高度流动性、开放性等特征使得对知识的窃取相对容易,尤其是在信息化时代,发达高科技几乎无所不能及的情况下,商业窃取、盗版等问题凸显。

3.创新型城市的高生活成本抑制了知识流动,创新型城市的产业处于产业链的高端,创新型城市的科学技术走在了科技的前列,创新型城市积聚了顶尖的人才,创新型城市政府为营造创新环境不断改革,创新型城市的创新投入巨大……产业、人才、投入等的领先必然导致创新型城市生活成本的提高。高的生活成本为知识的流动设置了一个标准,即只有能带来高收益的知识方能进入城市系统,只有能带来高收益的知识型人才才能留在城市中,这个标准就使一些知识无法流入城市系统中,而城市系统也无法在此类知识上实现创新。

四、促进深圳知识流动的策略

知识流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知识流动的速度越来越快,流向越来越复杂却是毋容置疑的。作为知识积聚所之一的创新型城市,只有创造出更加利于知识流动的机制,才能使知识创新层出不穷。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创新型城市对知识流动既有促进作用,又有抑制效应,那么创新型城市应如何扬长避短,以最大化利用知识的价值呢?

(一)深圳知识流动的不足

1.知识源不足。深圳的基础性知识源不足成为了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突出表现在以下两点:一是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数量还不能满足深圳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需要。截至2006年4月,深圳高校在校生仅4.53万人,同期比较,青岛拥有在校生近20万。同时,深圳高校还存在结构不合理、质量水平低等问题。本地高等院校人才培养过多地集中在知识向商品转化的最后环节,而在社会科学领域,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人员培养薄弱。二是科研尤其是基础科研对深圳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支撑作用不强。以深圳大学为例,目前该校科研成果转化率已超过30%,在国内高校中名列前茅。但是基础科研方面,2005年,深圳大学有15个项目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在全国高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仅列91位。同时,就应用科研而言,深圳高校目前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的能力不足,缺乏原始创新、继承创新,已有成果对深圳通信、数字视听、软件、新型储能材料、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半导体等六大战略创新产业支持不大,而且已有的成果以论文、专著、成果鉴定意见居多,真正形成产品或技术标准的还很少。

2.知识流动渠道受阻。一是产学研组织松散。理想的知识流动体系应该是企业、高校和研究机制三位一体,而不是彼此鼓励。而目前深圳产学研组织松散,大部分产学合作还停留在比较低的层次,深圳许多好企业只好北上寻找合作伙伴,如中兴将研发中心设在上海而非深圳。二是产学研主体价值取向不协调。某些科研机构仍抱有“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心态,搞自成体系的“小而全”项目,使知识的有效供给和集成供给能力有所减弱。而企业方面普遍存在短期行为,只愿意搞短、平、快的项目,不愿意接受风险较高、周期较长的高科技项目,同时,企业缺乏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和思想准备,不愿或不敢承担责任和风险。三是知识服务业不发达,科技成果难转化。信息资源网络不完善、知识服务业人员队伍素质普遍不高、专业化程度低、行业内分工不够明确合理、科技中介种类多但竞争力不强、政府对科技中介的资金支持不足、科技中介管理体制不完善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系统中知识流动效率和规模。

3.知识流动环境欠佳。从信用环境来看,深圳一直都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城市信用体系,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目前已形成了由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资信评估行业、信用担保行业、资产和房地产评估行业共同构成的征信市场格局。但目前信用缺失问题依然是阻碍知识流动扩大的原因之一。深圳中天勤会计事务所及郑百文、银广夏等一批上市公司造假事件相继曝光,给深圳知识流动带来了巨大挫伤。从知识产权环境来看,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企业普遍缺少知识产权经营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企业不申请专利、不注册自己的商标、缺乏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人员、知识产权制度或规章不健全严重影响了深圳知识产权体系的建设;二是维权难,企业人员因专利诉讼来回奔波,花费精力和财力颇多,即使胜诉,损失与获得的赔偿也不成正比,挫伤了企业申报专利、创立自主品牌的积极性;三是知识产权制度管理机制不完善,政策支持少、管理机构多、政出多门、协调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深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有效运行。

(二)促进深圳知识流动的政策建议

深圳从1995年提出“科教兴市”战略,到2008年成为首个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知识流动对其创始创新能力的提高发挥了重大作用,为继续发挥知识流动的推动作用,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战略顺利实施提供保障,深圳须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1.开源: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流动体系

自主创新是创新型城市知识流动的发动机、转换器。自主创新的内涵就不仅仅局限于自己干,而应该是依靠自己的力量,对所有知识加以发掘、吸收、集成的创新,因为所有的创新都来自于对原有知识价值的发掘,对现有先进知识的引进吸收和消化,对所有的知识进行集成。所以,创新型城市要促进知识流动,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促进知识流动。瞄准世界科技发展最前沿,揽四方菁华,纳八面来风,积极整合现有技术,充分消化吸收再创新,这些都是创新型城市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必修课。

深圳已经初步形成了以企业自主创新为主体的区域创新体系,这是其城市建设的核心优势之一,因此,地方政府行为主要限定在研究和公布长期的科技自主创新战略、提供基础科学和重大自主创新项目的投入;提供公共技术平台;对重大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提供财政、税收、信贷、人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督促和引导企业和行业协会制定技术标准,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并强化政府知识产权保护职能等。

2.引流:构架城市知识网络

知识具有共享性的特点,它只能在交流和传播中创造价值、延伸价值。因此,建立起城市中知识网络平台是实现知识流动的有效途径。欧盟在打造知识城市方面已经有了很好的例证。早在2004年11月,欧洲委员会的16个成员国在荷兰的鹿特丹发起成立了“欧洲城市知识网络”(Euro-peanUrbanKnowledgeNetwork,EUKN),以充分利用各国知识基础设施,来加强城市间的知识交流和共享,提升欧洲城市之间的活力,为决策者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为此,EUKN还制定了2005-2006年主要目标,主要包括:开发知识交流网络,并与现有的知识网络相连接;为地方的、地区的、国家的和全欧洲的决策者和实践者提供有目的性的、实用的和要求驱动的知识;通过知识交流和实践,加强城市经济和社会资本,使之成为城市政策新创新方法开发的激励源;促进欧洲城市知识基础设施的发展;提交2007年可投入使用的知识交流系统,使其成为更加广域的可持续的知识网络。该网络创办以来,已经得到欧洲各国政府的广泛重视,并正在取得成效。

与西方一些发达城市相比,深圳的知识基础设施毫不逊色,甚至有的还更先进,但由于知识流动主体各自为阵,没有很好地形成知识共享的网络,致使知识基础设施资源浪费严重。目前,深圳的当务之急是按照知识城市的整体布局,整合资源,建立起城市内统一的知识网络(UrbanKnowledgeNetwork),并逐步与地区的、国家的和国际的知识网络平台相连接,以推动和促进知识城市和知识资本市场的发展。

3.营造环境:为知识流动加速

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诺斯说过:“人类在其整个过去都不断发展新技术,但速度很慢,而且时断时续,主要原因在于发展新技术的刺激偶尔才发生。一般而言,创新都可以毫无代价地被别人模仿,也无需付给发明者或创新者任何报酬,技术变革速度缓慢的主要原因就在于直到相当晚都未能就创新发展出一整套所有权。”所以,要促进知识流动,必须有一整套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之相适应。尤其是现代社会,知识流动更为快速复杂,知识创新的特征和规律更难以捉摸,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深化保护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制度本身对瞬息万变的知识流动的适应性,是创新型城市促进知识流动的制度保障。

二要营造开放文化氛围。知识分为编码化知识和隐含经验类知识,在这两类知识中,隐含经验类知识占据整个知识性的绝大部分,而编码化知识只是冰山一角。隐含经验类知识蕴藏于人的大脑之中,用语言很难表达,个人属性最强,许多关键的隐含经验类知识只能在人与人的接触和口头或非口头的交流中传播和创造,所以营造一种开放的文化氛围,可以加速隐含经验类知识的流动。

此外,还应加强立法、规范市场,以遏制高科技犯罪行为,保障知识流动的合法性,促进知识流动对创新型城市发挥更多的正效应。同时,加强区际间的知识合作,丰富创新型城市的知识多样性,以此促进更多的创新的产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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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牛昕,暨南大学特区港澳研究所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经济学。

(责任编辑: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