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共管理角度分析群体性事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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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共管理角度分析群体性事件

何川

何川

(贵州大学经济学院MPA,贵州贵阳550025)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码:1003-2738(2011)11-0006-01

摘要:我国现代社会运行遵循的是单纯依靠经济发展作为社会控制力的唯一支撑的社会运行机制,这种社会运行机制所导致的我国社会结构性压力加重和社会控制力低下,是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多发的根本原因。本文试从公共管理角度对群体性事件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公共管理;社会控制力

目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同时也是群体性事件的多发期,它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处理好并减少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目标,以下我就针对当前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趋势及其成因做一定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社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制

这几年来,由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愈来愈多,已成为新形势下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课题。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稳定的主力军,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责无旁贷。但是,群体性事件所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其性质、表现形式、社会危害性都不尽相同,需要采取的措施也不一样。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社会结构和利益关系急剧变化,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二元结构的打破引发一系列新的社会矛盾。这种社会矛盾不仅表现为社会成员个体的矛盾,更表现为社会成员群体的矛盾。社会成员个体的利益越来越多地体现在集体利益之中,形成了高度一致的群体利益,出现了高度一致的群体意识,群体意识就会凝聚成群体力量,容易引起群体行为,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同时,非正式组织常常成为利益群体意志表达的组织者和动员者,这增加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反复,加之社会控制与协调能力滞后,导致群体性事件多发。

二、社会群体性事件的运行机制

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制度的公正性和社会经济发展与社会信仰体系一起,成为现代社会实现社会控制的强大动力。由于我国在转型时期社会价值观念发生巨大变化,传统的依靠社会信仰体系来实现合理性支撑,“通过求助于传统的世界观和常规的国家伦理,使统治秩序得到维护的方式已经失效”。[2]加之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快速发展是以某些方面制度的公正性缺失为代价的,这使得我国目前的社会控制力只是单纯地以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依托。经济发展之所以能够成为社会控制力的来源之一,关键在于经济发展能够给民众带来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提高,但这必须以保证制度一定的公正性为基础。

目前,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且其过程还将持续相当长的时间.在此期间,诱发社会矛盾的各种因素将长期存在,各种社会矛盾发生的几率和变数很大,而与之相应的社会矛盾化解,疏导机制却还没有完全形成.因而,在某些局部随时都有可能会发生因社会矛盾激化而印发的群体性事件,从而对我国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对于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群体性事件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急需通过对社会转型时期群体性事件的系统研究,逐步探索出一整套有针对性得解决群体性事件预测,监测,预报,预防,化解,疏导,处置,善后等问题的可行性方略,进而为建立统一领导,广泛参与,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综合治理群体性事件的管理体制提供理论依据,这将对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防控群体性事件,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经济平稳,快速发展起到重要的保证作用.

群体性事件影响面大,冲击力强,且处理难度大、遗留问题多,不仅直接导致社会经济生活的重大损失,加大各级政府行政管理的难度,而且对社会的稳定发展危害极大。因而,对处置群体性事件应对策略进行探讨非常必要。从党委政府角度讲,要建立全面系统的防范机制。一是坚持社会公正原则,协调利益关系。二是健全社会“安全阀”系统。畅通可以让群众充分地表达自己利益要求的渠道,使人民内部矛盾得以及时消融。三是建立能够明察秋毫的预警机制。四是密切干群关系,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三、从公共管理(MPA)的角度应对群体性事件

为了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就应该积极地预防和有效地处理群体性事件,而且应该把预防的工作放在首位,这是防止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最佳手段。[4]对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就应该妥善处置,力求把损失和消极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一)实现社会制度的公正性。

任何一个国家从本质上讲都存在着政府的权力和社会的权力两种权力形式,政府的权力即政权的权力,社会的权力是财富的权力。政权的权力体现为不平等,财富的权力要求体现为平等,但这需要政权权力通过保障制度的公正性来实现。但我国存在的问题却在于政权的权力避开了制度的公正性,直接干预到了社会财富的权力中(即使用超经济权力干预经济权力)“少部分直接管理物资或掌管资源分配大权的官员因权力而获益,他们的行为使社会管理陷入无序化状态”,[5]这不仅使制度的公正性趋于形式化,而且使社会不同人群分化严重,贫富差距加大,民众普遍产生仇富心理,从而增加了社会的结构性压力,降低了社会控制力,出现了普遍的社会心理失衡。

(二)增强社会控制力。

目前,中国社会目前所面临的社会信仰缺失和道德准则失范的混乱状态极为严重。社会信仰的缺失对社会结构性压力的增加和民众对组织的怀疑的影响深刻而巨大。中国社会必须通过社会信仰体系的重建,来实现社会结构性压力的降低和社会控制力的增强,使社会逐渐走向稳定、和谐和健康。

一方面,通过教育体系实现儒家等传统文化信仰的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合理文化内核中,包含着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传统道德,比如儒家的仁爱思想、孝悌思想、诚心正意的修身方法等,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合理地发掘出来,结合以人本精神和科学技术为内涵的现代工业文明的文化精神,[6]寻找出当代中华民族的精神内涵和价值理性,通过社会教育传承,逐步实现新时期中国社会信仰体系的建立。

另一方面,实现制度伦理化。任何制度都是由一定的理念和思想凝结而成的,因而,制度不是干瘪的规则要求,而是有价值灵魂的。[7]制度中所包含的规范、惯例和实施程序,在长期作用下,会使人们形成行为习惯乃至内化为个人的自我价值取向,从而对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产生根本性的指导意义。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制度的伦理化不只在于制度内容本身,还在于对制度理性的贯彻与执行。

(三)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合理分配。

中国作为一个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发展中国家,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已经给当前的中国社会带来众多的社会问题,当前中国社会频发的群体性事件,是多种社会问题集中在一起的外在表现。[8]中国当前必须改变发展战略,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以社会发展、社会公平优先来解决和缓和长期累积下来的社会问题,目前更需要以完善社会发展的方式来解决经济发展成果的不合理分配。实行社会发展优先战略,从根本来说就是要强化社会公平。社会的公正、公平状况是反映社会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社会结构性压力的累积和社会控制力的下降所导致的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很多都是由于社会不公正、不公平引起的。[9]社会公平包括规则公平和结果公平,规则公平就是要建立公正、公平的社会竞争机制,剔除权力等因素对规则公平的影响;结果公平就是要强化社会底层民众的社会保障,注重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维护和基本福利保障,建立社会利益再分配机制,进行合理的社会收入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等。

参考文献:

[1]陈伦恩:《浅谈我州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预防与处置》,《恩施州党校学报》,2005年第1期.

[2]黄仁宇:《万历十五年》,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

[3]杨和德:《群体性事件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