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鸣琴
甘肃省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746000
摘要:目的:分析循证护理在孕产妇心理护理中的应用效果;方法:选择我院2014年1至6月收治的孕产妇200例,将其随机分成实验组和对照组各100例,对照组给予常规心理护理,实验组给予循证心理护理,对两组孕产妇的护理效果进行对比分析;结果:护理干预后实验组孕产妇的焦虑程度和住院天数显著优于对照组孕产妇,两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在孕产妇的心理护理中,应用循证护理能让孕产妇的焦虑心理得到有效缓解,让孕产妇的自理能力提高,从而让住院时间缩短。
关键词:循证护理;孕产妇;心理护理
在面对妊娠和分娩过程时,大部分孕产妇都容易出现比较强烈的应激反应,临床主要表现为焦虑、抑郁[1]。在孕产妇出现应激反应时会对机体机能造成影响,降低自身免疫力,增加感染的发生率,甚至还可能会对手术和分娩造成比较严重的影响。我院在孕产妇的心理护理中应用循证护理,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效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我院2014年1至6月收治的孕产妇200例,年龄22-37岁,平均年龄(27.2±1.6)岁,初产妇118例,经产妇82例。排除高危妊娠产妇、抑郁症患者、精神疾病患者以及合并其他严重疾病患者。将全部患者随机分成实验组和对照组各100例,两组患者年龄等一般资料方面具有可比性(P>0.05)。
1.2方法
对照组患者给予常规心理护理,实验组患者给予循证心理护理,具体的护理内容如下:
①加强对孕产妇的健康教育:产前可以为孕产妇推荐一些相关的指令,组织开展产前知识讲座,告知孕产妇在妊娠期的相关心理变化和生理变化;加强妊娠期的营养保健指导,告知孕产妇各种分娩方式的优缺点和相关的护理方法;定期开展相关的活动让孕产妇能相互交流自身的经验和心得。加强和孕产妇的交流沟通,鼓励孕产妇进行胎教和保持产前检查,对于妊娠期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发现并有效预防,防止出现难产[2]。在待产期护理人员要告知孕产妇相关的分娩知识,告知孕产妇临产时可能出现的先兆,防止产妇出现焦虑、紧张等情绪。
②为孕产妇创造比较良好的待产环境:在孕产妇入院待产后,护理人员要详细告知住院环境和相关的注意事项,告知孕产妇在整个产程中护理人员都会陪伴,让孕产妇的焦虑情绪能得到有效缓解,保持放松的心情。要创设温馨的分娩室和待产室,并且要保证室内环境比较安静和舒适。
③家庭的支持:产前护理人员要告知产妇家属相关的知识,鼓励和支持家属陪伴产妇分娩,让产妇的焦虑、恐惧等不良情绪能得到有效缓解。
④鼓励产妇进食和休息:护理人员要告知产妇自身的精神状态和体力会对分娩造成比较严重的影响。告知产妇在没有进入到正式产程前,要注意休息,如果产妇已经进入产程,护理人员就应该告知产妇正常情况下的分娩时间,让产妇的紧张情绪能得到缓解。护理人员要告知产妇在宫缩时要深呼吸,同时对下腹部进行轻揉。护理人员可以通过交流沟通和播放音乐的方式来分散孕产妇对疼痛的注意力。告知孕产妇不能大叫大闹,不要紧张焦虑,要保存精力和体力[3]。护理人员要告知孕产妇按时进食容易消化、富含维生素和热量的食物,从而来保证分娩能比较顺利的进行。
1.3观察指标
护理后,采用焦虑自评量表(SAS)对孕产妇进行评分,同时对产妇的住院时间进行记录。
1.4统计学方法
将数据纳入SPSS19.0统计软件中进行分析,计数资料比较采用X2比较,以率(%)表示,若(P<0.05)则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护理干预后,实验组孕产妇的焦虑自评量表评分和平均住院时间显著优于对照组孕产妇,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如表1。
表1两组孕产妇SAS评分和平均住院时间比较(±s)
组别例数SAS评分(分)平均住院时间(d)
实验组10034.2±5.14.1±1.3
对照组10041.6±5.58.3±3.5
t-9.865811.2491
P-0.00000.0000
3.讨论
循证护理就是护理人员通过主动获取可信和有价值的研究结果,并结合自身实际经验、技能水平和专业能力,通过根据患者的实际选择和具体情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护理方案。在孕产妇心理护理中应用循证护理,可以让孕产妇保持良好的心态来面对分娩和产后。本研究中,实验组患者给予循证心理护理,结果实验组孕产妇的焦虑程度和住院天数显著优于对照组孕产妇,两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表明,在孕产妇的心理护理中,应用循证护理能让孕产妇的焦虑心理得到有效缓解,让孕产妇的自理能力提高,从而让住院时间缩短。
参考文献:
[1]赵春娥.循证护理在孕产妇心理护理中的应用研究[J].中外妇儿健康,2011,03:18-19.
[2]黄美华.循证护理在孕产妇心理护理中的应用研究[J].求医问药(下半月),2011,12:76-77.
[3]王姣丽,黄成凤,李霞,朱琼.循证护理在孕产妇心理护理中的应用[J].中国美容医学,2012,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