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体检管理体会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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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体检管理体会

李桂萍黄婉云周永宏朱琼汪军蕾

玉溪市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云南玉溪6531002016年12月《健康世界》

摘要:公务员录用体检由于其性质和要求的特殊性、工作程序的复杂性、工作纪律与责任的法律性约束等原因,成为健康体检中心难度较大、争议较多、关注度较高的一项工作。因此,公务员体检的组织管理可以从一个侧面体现出体检中心的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笔者就近3年来科室1万余人次的公务员体检管理体会和工作经验教训总结如下,供同行交流、探讨。

关键词:公务员;体检;管理

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点

(一)唯一性

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项目、结论判定标准是唯一一个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公务员局联合制定下发,并具有法律效应的全国通用标准。目前也被许多企业、事业单位用作新录用人员体检的参考依据。

(二)不完善性

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配套的操作手册,对体检医疗机构资质、主检医师技术职称、工作程序、纪律与责任等均作出明确要求,但其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中仍有不明晰条款,甚至存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性不强的陈述内容。举例如下:其一,关于妇科检查中的“妊娠者不做本项检查,但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方可完成体检结论”。妊娠是一个长期过程,而公务员招考录用有较强的时效性,不可能等待考生生产后再完成体检结论。其二,关于心电图异常的其他情况中“个别人有上述某种异常,但体检前已经过医学上公认的充分进一步检查和必要观察,经心血管专家确认对健康和正常工作无不良影响,可经特别鉴定作出合格的结论”等。个别人指的是哪一类,指代并不明朗,体检前的检查和观察,心血管专家的确认在实际工作中操作难度大,特别鉴定如何进行,由何部门主持等均具有不可操作性。

(三)重要性

体检是公务员召考录用的最后一关,涉及考生、用人单位、医疗机构三方的利益,即考生经历千辛万苦、过关斩将后如因最后一关体检不合格而失去工作,一般而言不会轻易放弃,其亲属会利用各种关系企图通过体检关;用人单位则希望录用到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的考生;医疗机构作为确定体检合格与否的关键部门,承担着诊断技术和医疗道德两方面的责任,如在诊断上存在差错可能影响考生前途,如违背原则放行则可能给用人单位造成人力资源的损失。因此,任何部门和环节的失误或违规将引发纠纷甚至法律责任。不断曝光的“体检门事件”对于我们来说是最大的警示。

二、公务员录用体检管理

(一)体检前充分准备

做好沟通协调,了解体检人群工作单位、人员数量、具体要求、签订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掌握整体情况,与用人单位保持动态联系;医护人员复习标准,熟悉程序,强调注意事项,尽量安排本科人员参与,以便准确把握好原则;提前做好场地、设备及用物的准备,公务员体检应在独立场所进行,要保持安静,减少外界干扰,人民警察体检要做到封闭式体检。

(二)体检中质量控制

重点是分工合理,确保流程顺畅、操作规范,工作中发现异常相互提醒。如告知考生体检前必须详细填写报考职位、既往病史等,尿液留取正确方法、女性经期处理、体检完毕后等待通知时间等均应清楚交代;操作规范如身高、视力、色觉、嗅觉、听力、文身;肢体功能障碍、包块大小、杂音性质、影像描述;阳性体征及加项,相互提醒。

(三)体检后合理处置

体检后的工作包括出具报告,复查加项,疑难处置,交接纪录四个方面,在工作过程中应当保证这四项工作的规范性和有序性,防止出现遗漏问题。

(1)体检报告结果只能有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暂时不做结论3种情况。判定依据是《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结论书写一定要遵循“合格有理,淘汰有据”原则,为用人单位提供一个准确的参考意见。

(2)复查加项的目的:排除误差,如白细胞减少、血糖偏高或偏低等;明确诊断,如心脏有病理性杂音的情况下需加做心脏超声了解心内结构有无异常;鉴别诊断,如肝脏、肺部异常需加做CT明确良恶性病变或结核等病变;作为依据存档,如标准中无明确判定结论的单纯性高尿酸血症、高胆红素血症,复查后仍高,虽下合格结论,但作为基础健康档案提供用人单位保存。

(3)疑难情况处置:遇疑难情况结论有争议时,至少组织3人以上小组进行讨论,确定路径,必要时请专科会诊,最终得出恰当的综合定论。

(4)交接纪录的重要性:让用人单位清楚体检总体情况,让考生明白不合格原因及改善措施,通过复查、加项、复检的追踪比较,总结分析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科室在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管理中的水平,在严谨、科学、规范的基础上建立良好的社会信誉度。

公务员录用体检管理目前尚无正式、规范的文献参考,上述均为工作经验总结,还望在今后工作中得到同行专家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