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戛洒一中杨媛
摘要:情景创设是一种适合于道德与法制课堂开展的策略。道德与法制学科大部分的内容建立在理论性的基础上,在知识点精练的同时,也导致了学生较难融入课堂环境中,造成授课氛围沉闷,而情景创设的引入能为现状带来改变。情景创设的关键在于可以将课堂知识与生活实际进行契合,使得学生能够利用生活经验将抽象内容具体化以方便理解,达到道德法制学科的教学目的。
关键词:情境创设;初中;道德法制;活力
道德法制课堂的主体——道德以及法制的概念——都是在社会学和法学等高等社会科学体系中所提取出来的,为了对这些抽象的理论体系拥有深入的理解,需要大量的生活经验作为基础。然而初中学生生活阅历相对有限,对于道德和法律等高级知识的理解只停留在书本阶段,并不能化为己用,这与开展素质教育、培养综合型人才乃至建成法治社会的总目标背道而驰。目前初中教育体系中分配给道德法制课的时间极为有限,因此教师更要活用情境创设法来使得课堂充满活力,提高教学效率与成效。
一、从备课阶段把握学生注意力
一节成功的道德法制课需要从课前开始便做足准备。为了高效利用有限的课堂时间,教师应该使得学生从上课第一分钟起便将注意力集中在课堂上。在备课阶段,教师首先分析接下来将教授的内容,根据具体情况设计出能调动学生兴趣,引发学生思考的课程,让学生能够充满活力地进入正式的授课中。对于实际性比较强的课题,因为尚在学生理解能力范围内,教师不妨先将疑问抛给学生,让学生去猜接下来将讲解的内容,以激发学生的兴趣。通过这种方式,学生会不由自主地就课堂内容展开思考,使他们能够很快融入课堂节奏,带着求知欲和好奇心以及活跃的思维自然地开始一堂课的学习。为了描述生命的独特性和珍贵性,教师可以事先组织学生在校园里找到自己喜欢或者符合自己性格的那片叶子,再去仔细观察这片叶子有哪些自己最初没有注意到的细节,是否存在长得一样的其他叶子。这种新颖的课前环节自然会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学生通过亲身参与备课,对叶子细致观察、分析,与同伴交流分享,既能亲近自然,也能让学生最终发现世界上不存在两片一样的树叶,继而领会到每个生命都有其独特性和各自的价值,将生命这种抽象的概念结合到自己的课堂记忆中。
二、利用故事创造实际情境
道德法制课的其中一项重要目的便是在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和步入社会前,能在学校中养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而这些大道理的养成,需要从简单易懂的小故事入手,慢慢理解。因而在课上教师不妨适时引入一些故事,利用具体的事例让学生明白拥有优秀品德的重要性以及培养方法。教师在向学生介绍中国优秀传统美德和文化时,通过讲解负荆请罪、徙木为信和苏武牧羊等典故,使得学生铭记贵和、诚信和爱国都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作为现代中国人,我们更要将祖辈们的这些珍贵品质进行传承。为了让学生理解为人诚信的重要性,教师告诉目前社会上那些失去诚信的人会有怎样的后果,被人信赖的人又会怎样深受爱戴,并让学生们试着讲出自己的感受,教育学生“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待人待事是立人之本。然后,针对学生生活实际,教育学生在学习上要诚信,认真学习,考试不作弊,写作不抄袭,在与同学相处时,做到信守承诺,实话实说。利用具体的故事,使得学生明白美德的珍贵,为学生养成良好品德提供帮助,在学生面临抉择时做出正确选择。
三、营造思辨场景,引导学生思考
文史类学科不应仅仅停留在对于理论知识的记忆上,更应该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掌握看待世界的方法论,这也是衡量思想品德学科教学深度的标准。而通过创建思辨环境让学生之间的思想发生碰撞与交融是极为有效的方法之一。在讲授关于竞争的内容时,为了能让学生从积极和消极影响两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教师可以设计一场课堂小辩论赛。正方选择竞争是好事,而反方选择竞争是坏事。让学生根据观点自行选择正反两方。通过激烈的辩论,最终让学生意识到竞争存在的必然性和两面性,并学会不再用非黑即白的一元论思维思考问题。在认识到竞争的两面性后,进而教育学生如何正确合理进行竞争,以发挥竞争的积极一面。思辨情景最好建立在能产生碰撞的问题上,以提升学生的判断、推理和分析能力,为学生提供更多看待问题的视角。经过实际问题的辩论让学生辨识出那些美好的品德和观念,将它们实践到自己的行为模式中,成为一个综合素质过关的优秀人才。
结语:道德法制课是学生形成完整人格的必修课,为了成为拥有人性温暖的人,学生需要在课堂上感受到优秀品德和法制为社会个体带来的温暖。传统教学方式往往停留在以量化的应试成绩评价学生的程度上,这就偏离了道德法制教育的初衷,也正是课程改革的愿想所指。教师通过恰当的情景创设,给学生带来一系列内容详实且充满活力的道德法制教育课,学生便能在愉快的环境中养成健全的人格。
参考文献:
[1]庄荷娟.论常态化生活情境的创设——以“道德与法治”教学为例[J].江苏教育,2017(17):48-49.
[2]任苏媛.创设教学情境,培养道德素养[J].中小学教学研究,2017(2):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