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护理在牙周病口腔种植牙围术期中的应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 1

优质护理在牙周病口腔种植牙围术期中的应用

于丽丽

天津市宁河区医院

摘要:目的:研究优质护理在牙周病口腔种植牙围术期中的应用效果。方法:随机选择符合实验标准的84名牙周病患者为研究对象,将其随机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对实验组的42名牙周病患者进行优质护理治疗,对于对照组的42名牙周病患者进行常规性护理治疗,研究牙周病患者的拆线时间、术后感染率、护理满意度等情况。结果:实验组患者对于优质化护理治疗的满意度为97.6%明显高于对照组患者的85.7%。与对照组患者相比,实验组患者的平均拆线天数较短,术后感染率较低。两组患者之间的实验数据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优质护理治疗对于牙周病患者的康复治疗具有重要作用,有助于降低患者的术后感染率,值得在临床医学上进行深入的推广。

关键词:优质护理;牙周病;口腔种植牙

引言

牙周病是指发生在牙周组织上的疾病,近几年生活水平的提升,牙周病的患病几率逐渐增大,患者牙周组织长期受到慢性感染,导致严重反复发作,影响影响患者的生活治疗,现阶段,临床治疗中正积极探索有效的护理治疗手段,帮助患者有效修复口腔,提高生活水平。

一、资料与方法

(一)一般资料

实验组的42名牙周病患者中男患者30名,女患者12名,患者的实际年龄为21~45岁,平均年龄为(30.4+5.8)岁。对照组的42名牙周病患者中男患者20名,女患者22名,患者的实际年龄为23~40岁,平均年龄为(31.9+4.6)岁。该实验在牙周病患者以及患者家属知晓并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其中患者的一般资料经过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二)研究方法

对照组患者进行常规性护理干预治疗,实验组的患者进行优质化护理干预治疗,具体方法如下:

1、术前护理

患者接受住院治疗时,护理人员充分了解患者的个人信息,依据患者的身体情况进行护理方案的合理化制定,对患者进行定期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患者树立正确的治疗观念,加强与患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患者的情绪变化,手术前一天,对患者进行健康知识宣教,引导患者充分了解手术治疗过程、麻醉方法、注意事项等专业知识,缓解患者紧张、焦虑等不良情绪,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为减少患者感染情况的发生,患者在进行牙周病口腔种植牙手术治疗前,需进行身体指标的全方面检查,确保患者手术禁忌的及时消除。

2、术中护理

为实现牙齿的成功种植,护理人员应积极配合主治医生对患者进行手术治疗,患者进行术前身体检查后,护理人员将检验报告交由主治医生,确保医生充分了解患者的身体情况,对手术用具进行全面的消毒处理,按照顺序进行合理的摆放。患者在进行手术治疗时,存在一定的意识,为缓解患者的不良情绪,护理人员使用亲切的话语与患者进行沟通交流,对患者进行适当的鼓励。手术前为患者准备枕垫,调节座椅高度,增加患者的舒适度。

3、术后护理

手术完成后,护理人员对患者进行预后情况的告知,缓解患者紧张的情绪。安排患者进行身体质量检查,密切关注患者种植牙的情况[2]。对患者进行健康知识宣教,引导患者掌握正确的护理方法,如:术后1天内不得刷牙或漱口、禁止使用过热的食物、避免饮酒等。一周后可进行拆线处理。对患者进行定期的电话回访,充分了解患者的疾病恢复情况,及时进行正确的护理指导,引导患者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注重自身口腔的护理。

(三)实验观察指标

对所有患者治疗前后的身体情况进行密切的跟踪调查,详细记录相关实验数据,研究牙周病患者的拆线时间、术后感染率、护理满意度评价等情况。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患者护理效果进行评价,手术护理治疗满意度分为较满意、满意、不满意,满意度=较满意+满意。

(四)统计学分析

采取快捷、有效的SPAA软件进行相关研究数据的处理分析,计数数据表示为(数量/百分比),以卡方检验验证组间差异;计量数据表示为(平均值±方差),以t检验验证组间差异;以P<0.05作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的判断标准。

二、结果

实验组患者对于优质化护理治疗的满意度为97.6%明显高于对照组患者的85.7%。与对照组患者相比,实验组患者的平均拆线天数较短,术后感染率较低(P<0.05)。具体实验数据如下表:

表一:两组患者护理满意度对比(n%)

三、讨论

口腔种植手术是现阶段临床治疗牙周病的有效手段,为避免患者手术治疗后期出现感染的情况,对患者进行优质化的护理干预治疗成为必要的措施,通过专业的护理治疗,可有效降低患者的术后感染率[1],,减少拆线时间,提高患者对于护理治疗的满意程度,值得在临床医学上进行深入的推广。

参考文献:

[1]李荣光.浅析人工种植牙手术的临床护理研究[J].临床护理,2016,04(14):104-106.

[2]张晓强.浅析口腔种植牙手术的临床护理体会[J].护理实践与研究,2017,34(14):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