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个世纪开始公安机关在政府应急管理体系中完成了从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向政府应急指挥枢纽的转变,在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工作中,逐步把握了自身的职能定位并履行了法律上所赋予的责任。在新时期,公安应急管理系统已颇具规模并日趋完善,但是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下,仍然要坚持转变应急管理理念、与不同应急管理主体建立协作关系,加强自身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政法学刊
2012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