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武邑县人民法院
案件基本信息:
案号:(2021)冀1122执144——149号
案件类型:执行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武邑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20)冀1122民初417——422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石某长等六人,均系武邑县某乡外出打工人员
被执行人:孙某限
关键词:民生 党建引领
执行要旨:党建引领,快速执结六起涉民生案。严格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会议精神,聚焦整顿要求与执行业务融合点,挖掘党建对执行业务引领作用,以整顿促执行,执结武邑法院党建引领执行“第一案”,建立起武邑法院“党支部建在执行第一线”制度。
基本案情:
石某长等分别与孙某限劳务合同纠纷六案,法院六份判决文书生效后,因孙某限未按照判决书履行给付劳务费的义务,六人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孙某限给付劳务费合计15000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通过对被执行人孙某限名下财产调查,发现其名下有位于廊坊市楼房一套,系唯一住房,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六位申请执行人长年以务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急需资金保障基本生活。
涉民生执行案、财产变现时间长、申请执行标的较小,结合上述案情,为快速执结本案,承办人决定先从双方当事人身上寻找突破口。经查,被执行人孙某限户籍地在廊坊,长年在全国各地承包小工程,性格外向,善于诡辩,对国家相关政策较为了解。
承办人督促其履行义务时,其反复称自己系中共党员,非常了解国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对执行法律法规也比较了解,现手头紧张,没钱支付申请人工资款。经与六申请执行人沟通,六人系武邑县圈头乡邻村村民,互相之间也相识,共同为孙某限务工。申请人石某长系中共党员,其他人文化水平低,沟通相对较困难。为方便案件执行,法院指定石某长作为本系列案的联系人负责与法院协调沟通。根据本案双方当事人的情况,承办人决定以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利用被执行人孙某限系中国共产党党员的身份攻破被执行人心理防线。执行局党支部专门指派一名具有多年党龄的党员协助办理本案。两人多次不耐其烦与被执行人电话联系,从中共党员的权利义务、中共党员为民服务的宗旨、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国家打击拖欠农名工工资政策、不履行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等角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经过连续二天的电话“攻心”,被执行人向承办人表示,自己认识到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不应该拖欠群众的辛苦钱,并表示一日内结清劳务费,并将执行费汇入法院账户。申请人石某长次日带着其他五位申请人来到法院,称孙某限已经将劳务费结清,对法院工作表示感谢,六起涉民生案顺利执结。
法官后语:民生无小事,执行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直接关乎人民群众“钱袋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深入,执行永远在路上而任重道远。作为新时代法官,必须时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掌握新本领,破解新难题,充分利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契机,找准结合点、发掘切入点、用好着力点,以点带面、以小见大,全局着眼,真抓落实,发挥党建对执行的引领作用,善打“政治仗”,解决执行题。
本案顺利执结,承办法官分析被执行人心理,从“党建”角度取得突破,在执行局党支部全力协助下,承办人和党支部党员发现涉民生案件背后“微角度”,抓住矛盾“关键点”,找准问题“共振点”,党建角度切入,党员义务视角分析,突破被执行人心理防线,六位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这是武邑法院执行一个缩影。抓党建,带队促执行,武邑法院党建引领执行“第一案”,也给我们提供了制度初探。
如何解决党建、业务“两张皮”一直是摆在我们面前上级提出的迫切要求,武邑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在执行办案中,敢于突破,不拘泥于具体形式,不断尝试探索二者相融合新办法。案后,我院执行局召开执行局党支部会议,研判本案,并研究“党建如何引领执行”,挖掘执行干警“潜力,增强执行团队“活力”,强化党建成为契机。发挥执行局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优势,利用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为民服务、谈心谈话、党员宣誓、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员双报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党建载体,明确了9名党员全部下沉执行一线,全程参与执行的要求,探索出“执行团队+1党员”,每一个执行团队配置一名党员的执行办案新模式,形成了“党建挂帅、执行出征”,“法官挂帅、党员出征”的党建、执行相融合局面,在全院首次建立起“党支部建在执行第一线”制度,真正实现党建“虚功做实”,执行政治引领,既提高了广大执行干警政治站位,又锻炼了广大党员干部执行业务能力,取得良好效果。下一步,武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探索党建执行相融合新做法,建章立制,形成党建、执行相互融合、相得益彰的武邑法院执行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