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了解陕西省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病区人群内外环境砷含量、病情现状及现有患者的管理服务情况,为评价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病区的防治效果提供理论依据。方法2019 - 2020年,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骨节病等重点地方病监测方案的通知》《陕西省饮水型砷中毒监测方案》要求,在汉中市勉县,商洛市山阳县、镇安县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的全部病区村开展调查。了解改水降砷工程运行情况,并采集1份末梢水水样测定水砷含量;对全村正在和(或)以往暴露过高砷水的常住人口按照《地方性砷中毒诊断》(WS/T 211-2015)标准进行砷中毒检查和病情判定;随机选择5个村,每个村选择50人,采集即时尿样测定尿砷含量;同时了解现有砷中毒患者的管理服务情况。结果共调查13个病区村,均已改水,13个改水降砷工程均正常运转,水砷含量均< 0.01 mg/L;共检查12 577人,检出砷中毒患者417人,检出率为3.32%,未发现新发砷中毒病例和与砷有关的皮肤癌患者;共检测260份尿样,尿砷几何均值(< 0.001 mg/L)小于人群尿砷安全指导值(0.032 mg/L);现有的417例砷中毒患者均纳入健康管理并进行了签约服务。结论陕西省达到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病区消除标准,今后应重视改水降砷工程的管理,加强健康促进和现有患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巩固防治效果。
简介:摘要目的掌握陕西省燃煤污染型地方性砷中毒病情变化、改良炉灶使用和健康相关行为形成情况,评价防治措施效果。方法2015 - 2020年按照《陕西省燃煤污染型砷中毒监测实施方案》在陕西省安康、汉中市的2个县、4个自然村定期开展现场调查,了解监测村基本防治情况。采用单纯随机抽样方法,每年每个村抽取10户家庭,调查炉灶使用及健康相关行为形成情况,抽取其中5户家庭,采集煤样并按照《煤中砷的测定方法》(GB/T 3058-2008)进行煤砷含量测定。对监测村内高砷煤暴露人群按照《地方性砷中毒诊断》(WS/T 211-2015)标准开展病情调查,每年采集30名成年砷中毒患者(男女各半)即时尿样,采用《尿中砷的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三乙醇胺分光光度测定方法》(WS/T 28-1996)测定尿砷含量。结果共监测240户家庭,其中2018 - 2020年病区监测家庭改良炉灶质量合格率和正确使用率均持续维持在100.00%;清洁能源使用率由2015年的75.00%(30/40)上升至2018 - 2020年的100.00%(40/40,χ2趋势 = 25.5,P < 0.001),73.75%(177/240)的家庭使用多种清洁能源。2018 - 2020年玉米、辣椒的正确干燥、储存和加工前淘洗率均持续达到100.00%(40/40)。共采集病区煤样120份,煤砷含量为(118.09 ± 57.91)mg/kg,范围为16.70 ~ 280.94 mg/kg。砷中毒患者检出率由2015年的6.34%(231/3 646)降至2020年的2.90%(109/3 754,χ2趋势 = 121.8,P < 0.001),未检出皮肤癌及鲍文氏病患者。共采集尿样720份,尿砷含量几何均值为0.038 1 mg/L,范围为0.000 5 ~ 0.312 9 mg/L。结论陕西省燃煤污染型地方性砷中毒病区病情达到国家消除标准,改良炉灶质量、正确使用率和清洁能源使用率均提升,健康相关行为基本形成,防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