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有企业的集体谈判,与其他企业不尽相同。探讨国有企业集体谈判的实质、必要性和特点,对于国有企业集体谈判的科学操作,大有益处。一、国有企业集体谈判的实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台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成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出的代表与企业签订。”签订集体合同是集体谈判成功的结果。集体谈判也可能破裂,但在大多数场合会哎功,因为成功对谈判双方都有利,破裂对双方都不利。从因果关系上说,先有集体谈判,然后才签订集
简介:现代企业制度中所包含的激励约束机制应从企业自身及外部环境两个角度来考察。从企业本身来看,它包括企业治理结构、资本结构和组织结构三个方面。其中,治理结构是三者中最重要的,只有理顺了治理结构,使国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有一个高效率的安排,达到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目标的合一,才能进一步考虑企业资本结构、组织结构问题,并激励企业经营者自动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的资本结构和组织结构。从企业外部环境来看,主要包括进一步理顺各级行政机关与企业的关系及建立企业家市场等。一、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激励约束机制的改革目前,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演进过程有效地增强了对代理人的激励,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国有企业的经济绩效。但是,伴随着改革同时产生的,还有国有企业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日趋显性化的责任不对等和信息不对称问题,这不仅使委托人因不能获得代理人努力程度的真实信息无法有效监督代理人,而且为代理人追求个人收益最大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