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建国以来,国内对于一些非经营性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采用的主要方式是投资、建设、管理以及使用这种多位一体的模式,但是在这种模式中存在着大量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我国提出了代建制这一重大举措,也就是通过招标或者直接委托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社会化的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单位或者企业,也就是代建单位,作为建设过程中该项目的法人代表,负责非经营性的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严格的控制项目的资金、工期以及质量,形成了以代建的单位为核心的管理模式,逐渐有效的改善了非经营性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往在建设管理上的不良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