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社会发展,经济水平不断提升,推动了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其中,乡镇政府在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中居于最末端的位置,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在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基层治理任务越来越重,乡镇政府面临的工作环境也越来越复杂,过去那种只让乡镇政府承担管理责任而没有配置相应执法权的发展模式已不适应社会的发展。因此,将行政处罚权下放给乡镇政府是我国法治发展的重大进步,能够极大程度地满足乡镇政府基层行政执法的需求,有利于提高乡镇政府属地管理的水平与执法的效率,对于提高乡镇政府的公信力、完善基层行政执法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有助于推动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