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推进儿童福利立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儿童福利事故的频发、政策的转向与法制建设的滞后构成了中国儿童福利立法的时机。考量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福利政策、历史文化等因素,儿童福利立法宜选取普惠式、社会参与式、综合式的模式。推进儿童福利立法需科学定位儿童福利法、准确界定儿童福利法的内容并合理配比各主体间的义务。儿童福利法的科学定位既要考虑该法与专门性儿童法之间的异同,又要兼顾与非专门性儿童法之间的调适和衔接,以确立和维持不同法律的立法空间。儿童福利法内容的准确界定需在整合现有儿童福利法制资源的前提下调和相关制度的冲突,以发挥不同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的协同功效。儿童福利法义务的合理配比要求明确划定国家、家庭、社会三者之间的边界,构建各责任主体间的良性互动机制,以提升儿童服务供给的公平与效率。
简介:同城化在本质上依赖于不同类型组织间的资源整合与交换,其间必然涉及交易成本。当前同城化过程中较高的意识整合成本、协商成本、决策成本、执行成本客观上抑制了同城化活力,是造成同城化在制度性、动力性、协调性和创新性等诸多方面存在障碍的深层病灶。降低成本,促进合作,多措并举共同推动同城化的内生突破,必须积极增进同城化共识,精准推动同城化协商,全面优化同城化决策,多维促进同城化执行。在此基础上,重构同城化模式,以多元共济取代单兵突进,通过统筹角色定位、整合功能协作、夯实多重保障来降低交易成本,从而消解同城化过程中的重重阻力,无疑是把这项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