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我国现行的因病解除制度有着较为明显的缺陷。首先,医疗期与劳动者实际需要的治疗时间无关,而是取决于劳动者的工龄和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这种统一标准的制度设计无疑有利于法律的安定性,但是容易导致个案的不公。应当借鉴德国"预测原则"的思想,保留对医疗期的规定。但是劳动者"耗尽了"医疗期的,不能再作为因病解除的绝对前提,而是应该理解为在这种情况下自动产生劳动者将来健康状况堪忧的假设,同时给予劳动者通过相反的证据推翻这种假设的机会。其次,劳动者无法从事原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另行安排一份怎样的工作?我国学界和实务界对此没有明确的答案,就此也可以借鉴德国经验。最后,我国的国情决定了目前应该强调法律确定性的价值,在解除理由成立的情况下暂时不应该引入利益衡量的环节,但是为工作原因患病受伤的雇员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应当适当延长医疗期。

  • 标签: 医疗期 调岗 利益衡量
  • 简介:现代买卖法摒弃传统的瑕疵解除制度,转而采取一般的解除制度,并且摒弃传统的应当归责要件。在规制模式上,不实行根本违约(根本不履行),而实行指定期间制度;因为前者为实质性的制度,尚需要进一步的具体化,而后者则为过程性制度,不存在具体化的问题。在期间模式之下,需要设置一些不需要指定期间的例外情形,如债务人断然行使给付拒绝权的情形。在解除之后的清算了结方面,债务人原则上应当返还所受领的给付;在不能够返还的场合,债务人应当予以价值补偿。

  • 标签: 解除 指定期间 根本违约 价值补偿
  • 简介:所谓末位淘汰制,是指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所设定的考核指标体系,并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而实际生活中,部分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末位淘汰制”的内容纳入劳动合同中,而在具体实施“末位淘汰制”时,往往以部分员工考核不合格,在绩效管理中排名靠后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对于该种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目前司法实践中有两种观点。

  • 标签: 关系是否 制度解除 劳动关系
  • 简介: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一般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其后果类似于合同无效,应当属于能够引起合同关系产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因此,对合同解除问题必须慎重对待。实际上,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法,各国因立法不同而有差异。关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解除及其方法,实践中对于当事人以诉讼方式行使合同解除权是否可以、合同解除权以此方式行使时解除效力从何时起算等问题尚存一定的分歧。此外,由于我国立法也未对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作出明确规定,构成法律漏洞,影响司法实践。为此,本文拟结合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如约定解除权的类型及其行使程序、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解除权的行使、法定解除权的行使、合同解除是否都具有溯及力、合同解除权行使的除斥期间如何确定等等方面进行研究,通过分析、研究,明确合同解除权行使的要件、程序,准确把握其适用标准。

  • 标签: 合同 解除 解除权 期间
  • 简介:【裁判要旨】依法取得合同约定解除权的当事人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已表达了解除权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的通知义务自相对方签收起诉状副本后已告完成,合同自起诉状签收之日起解除

  • 标签: 合同解除 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权 效力 诉求 意思表示
  • 简介:解除合同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但我国现行立法并未对赔偿范围作出任何规定。由于合同解除原因的多样性,导致在合同解除时,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并不能简化为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或者债务不履行的赔偿,而是应当考虑不同的合同解除情形的特殊性,给予个别化的处理,而且基于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害也应当给予赔偿。

  • 标签: 合同解除 信赖利益赔偿 债务不履行赔偿
  • 简介:英美是普通法系国家的代表,它们的合同法非常发达,形成了一套体系完整、内容丰富且独具特色的制度。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英美国家借助于强大的经济实力和优越的贸易地位,其某些合同规则在国际经贸舞台上占据了主导地位,它们的许多特有概念和制度如根本违约,与其违约制度等,也广为其他国家地区,以及相关国际条约或者国际立法所采纳。

  • 标签: 比较法研究 制度研究 合同解除 力作 普通法系国家 经济生活
  • 简介:我国《合同法》第410条授予委托合同当事人有任意解除合同之权利,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对赔偿范围未予明确。司法实践中对此分歧较大,一般认为该范围不应包括可得利益。实际上,应视情况不能一概否定可得利益之赔偿,如持续性履行合同,依其特征,可得利益具有阶段性,可得利益应予考虑;再如委托分为民事委托和商事委托,它们解除的法律责任应有所区别。为防止任意解除权的滥用,有必要明确委托合同解除的损害赔偿应依案情决定是否包括可得利益,以促使当事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交易安全,平衡彼此间权利义务关系。

  • 标签: 委托合同 任意解除权 损害赔偿
  • 简介:齐某为某装备公司职工,1997年3月,齐某与某装备公司签订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并担任销售科副科长职务。2001年1月,装备公司免去齐某销售科副科长的职务。次日,齐某致函装备公司称:自己的工作能力不强,请求公司允许调离本公司,手续可随时办理。同时未再到该公司上班。2001年2月,装备公司向齐某下发通知,要求其于2月28日前将所居住的装备公司宿舍退还,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月23日,齐某向装备公司递交了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商调函一份。同月27日,齐某以本人于2月26日发现患晚

  • 标签: 劳动合同 证据制度 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 《劳动法》 劳动争议
  • 简介:本刊今年第1期刊出“非法同居的原告拒不到庭是否适用拘传”一文后,部分读者来信对该文所持观点提出不同见解,亦有一些读者撰文提出不同观点。本期选登吕瑶同志的文章,基本代表了这部分同志的观点。

  • 标签: 同居关系 《婚姻法》 可撤诉案件 当事人权利 法律效果
  • 简介:目前,教师聘用合同解除纠纷经常见之于各学校,但是鲜有人研究它的事由。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事由体系,一个国家规定的事由在另一个国家可能就不是事由,即使在同一个国家不同地方立法机关规定的事由也不完全一致。构建由教师事由、学校事由和其他事由组成的事由体系;在教师与学校事由方面,以教师事由为主。在教师故意或过失与非故意或过失事由方面,以故意和过失事由为主。

  • 标签: 学校 教师聘用合同 解除事由
  • 简介:【要点提示】在合同未约定违约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下,违约一方怠于履行合同义务,并以合同履行不能为理由请求解除合同,但守约一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供证据证明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合同目的能够实现的情况下,法律应本着保护守约方利益的原则,尊重守约方的法律选择,促使合同继续履行。

  • 标签: 合同解除权 违约方 权限 解除合同 法律选择 合同义务
  • 简介:原告A公司与被告B厂于2000年11月23日签订一份工业纯碱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供应1000吨纯碱,单价每吨1150元,付款方式为货到款清.履行期限为2000年11月23日至2000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在被告处提取了137吨纯碱,并向被告支付了货款16万元。后被告因与焦作市碱业股份公司发生经济纠纷,于同年

  • 标签: 默示推定原则 《合同法》 当事人权利 合同解除权 违约责任
  • 简介:2001年10月11日,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租赁经营合同,约定甲方将其装修改造后的一接商场东区(面积755m^2)租赁给乙方经营日用化装品系列。租赁时间为,从一楼商场改造装修开业后起到2006年11月30日止。年租金74万元。订金12万元,协议签订时即行交纳,租赁开始后转为抵押金。若甲方违约,届时不将场地租给乙方,乙方有权让甲方收购柜台、货架。

  • 标签: 租赁经营 商场 柜台 租金 地租 收购
  • 简介:<正>"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法国民法典》第1134条的这一规定历来被视为"合同严守"原则的经典阐释。然而,诚如"一般"与"例外"的辩证关系,"合同严守"并非意味着永恒正义,为避免特定态势下的非正义结果,法律有必要在矫正正义导向下进行相应制度安排,合同解除制度的正当性基础正在于此。但是,对于合同

  • 标签: 合同解除 解释论 损害赔偿 合同成立 附随义务 合同无效
  • 简介:由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在实践中运用十分普遍,而且适用强制措施又具有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作用,因此立法除规定了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外,还规定了对强制措施进行调节的机制,即强制措施的变更、解除和撤销.从立法和有关的司法解释看,对强制措施的变更、解除和撤销极为重视,所用条款很多;准确理解这些规定,对于强制措施的正确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强制措施 变更 解除 撤销 刑事诉讼 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