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亲民政治是当代中国的一项伟大的政治实践,它是对以胡锦涛为核心的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的执政风格和执政理念的高度概括。亲民政治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率先垂范,而且也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举措。作为法律人,如何从法治框架下正确理解亲民政治?如何正确认识亲民政治对于我国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而言,亲民政治的法律内涵和法律本质是什么?它与古代的君主仁政有何区别?它和现代的民主宪政又有何内在关联?在以"民主政治"自居的欧美以及作为儒家文化圈成员的东南亚各国是否也存在亲民政治?近而观之,亲民政治对于当代中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有何深远影响?在立法和司法中,如何充分体现亲民政治的精神实质?这一系列问题都是以"亲民政治"为特征的现实政治,对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所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课题。何勤华教授主持并率领他的几位法律史博士生分别从以下几个角度,即亲民政治的法律诠释、亲民政治的历史考察、亲民政治的域外实践、亲民政治的法律建设等,对"亲民政治与法治建设"这一主题进行了探讨。本次论坛的形式尚属初次尝试,不足之处,欢迎批评建议。
简介: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对于行政诉讼立案是实施形式审查,还是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实质审查,如何把握实质审查的程度,一直是困扰立案部门的一道难题。本文试从所在法院在立案受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出现的争议,遇到的困惑出发,分析指出纯形式审查的登记立案方式在实践中导致的困境,包括导致行政诉讼案件激增浪费司法资源,立案部门难以审查的程序,有可能将原告在其他部门“遭受的不公”的怨恨转嫁于法院,给法院带来负面影响,进而得出有限实质审查的结论,即应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第49条的规定进行一定程度的审查。最后就如何进行有限实质审查包括审查程度和排除审查事项提出几点粗陋的看法,以期对行政立案工作规范化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