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通过对"法盲"这一当下中国法治现实存在之事物/现象的分析,试图将法盲的存在放置在"法的统治"和"国家治理"的宏观背景下进行理解,进而以此来勾勒一条区别于西方法治的有关中国本土法治的发展图谱。具体而言,本文通过将法律知识区分为"法律的基础性知识"和"法律的技术性知识",并根据公民对这两种不同法律知识各自不同的认识和态度,从而将"法盲"这个日常生活中随意使用的整体性概念界分成"敌对性法盲"、"被动性法盲"和"挑战性法盲"三组不同的范畴。把法盲与法治的关系纳入到建构"人民共和国"这一伟大政治理想的视域中进行理解,法治的运作策略也就变成一种具体而微的类分治理。正是通过对敌对性法盲的征服和对被动性法盲的教育,以及对挑战性法盲的细心保存和有条件支持,国家治理的理性由此得以展现:即国家治理的逻辑既不是纯粹的法的统治,也不是多数人决定的人民民主,而是平衡于两者之间的共和宪政。
简介:<正>我们必须进行宣传,使人们了解,毒品之所以非法是因为它造成问题,而不是因为毒品是非法的才成为问题。——科菲·安南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李斯特一、引言近几年来,受国际毒情影响,制毒、贩毒、吸毒在我国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禁毒工作已经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禁毒法草案的起草工作也提到了议事日程。目前,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社会顽疾,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它几乎影响世界每个国家。根据联合国发布的《2006年度世界禁毒报告》,毒品贩运已涉及170多个国家和地区,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存在毒品消费问题;全球每年毒品交易额达8000
简介:公司治理没有统一的概念。比较约定俗成的观点是,公司治理是指管理和控制公司的制度。公司治理也被宽泛地理解为一整套决定公司行为、公司控制者行使控制权以及公司风险和收益承担的法律、文化和制度安排。新经济学的方法是解读公司和与公司有关的主体之间的关系。这个分析方法将以公司为核心的内部人和外部人之间的关系引入到研究框架之中。如此一来,作为学术概念的“治理”,就指代与公司有关的当事方之间的结构安排,以处理他们之间的契约和自愿形成的关系。法学界的基本共识是,公司治理调整公司机构之间的代理关系,解决(经济学意义上的)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协调和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