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1999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重申和强调了加强对高科技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问题。以保护智力成果权利人的权利、推动技术进步为己任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对促进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的作用尤为直接和显著。与先进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存在较大的差距。研究如何完善促进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成为当务之急。一、高技术产业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界定高技术产业是指应用各种高技术而形成的产业。在我国,高技术产业通常是指:根据世界科技发展现状和我国科技发展战略,在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空间科学和航空航天技术、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能源科学和能源及高效节能技术,生态科学和环境
简介:知识经济条件下,以凭借知识产权优势排除或限制竞争为核心特点的知识产权垄断在实践中的危害日益严重,迫切需要反垄断法予以规制。而产生并发展于工业经济时代的反垄断法,并无针对知识产权垄断的具体规则,世界各国普遍尝试通过延伸法律解释与类推适用的方法,将已有反垄断规则适用于知识产权垄断。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遇到了严重的法律困惑和障碍。2007年8月我国颁布的《反垄断法》虽然规定知识产权垄断“应受”该法规制,但同样未能解决“如何”规制的问题。因此,知识产权垄断引发反垄断法制度创新需求,在反垄断法现有制度体系的基础上构建新的知识产权垄断法律控制制度,是解决实践中日益严重的知识产权垄断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反垄断法制度体系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的拓展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