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苏俄十月革命胜利后,多民族的俄罗斯传统中固有的地方主义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新生苏维埃国家政权的巩固和法制统一的实施。为了实现整个苏维埃共和国境内法制统一,列宁认为,要制定反映人民意志的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确立国家法制统一的基准;完善法律体系,构筑国家法制统一的基本前提:保证公民守法、行政机关严格执行和法院公正司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关键实施环节;设立检察机关厉行法律监督,则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制度保障。形成于苏俄革命胜利初期的列宁法制统一思想,对于当下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如何消解地方主义和部门主义的负面影响,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权威,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借鉴价值。
简介:<正>在1990年2月5日《人民日报》上,刊登了张光博教授写的题为《谈谈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几个问题》的文章。孙国华教授在《民主建设必须纳入法治轨道》(见《中国法学》1990年第5期)一文中,就“争取民主”问题对张文提出商榷意见。在1991年第1期的《中国法学》上,张教授又以《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几个原则问题》为题,对孙教授的批评提出了反批评。在学术问题上进行不同意见的争论,这是正常现象,而且是可喜现象,因为真理愈辩愈明,同时这也正是“双百”方针在法学领域中继续贯彻的一个表现。我拜读了这3篇文章之后,受益匪浅,但同时又感到有不足之处,似乎在统一认识和明确概念这两个方面,都有一些欠缺。既然争论的是民主问题,那当然要以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为指导,这是论争双方的共识,也应该是不成问题的了。但其实不尽然,因为对马克思主义民主观还有一个如何
简介:警察职能是警察科学的基本内容,但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种种歧见.从警察哲学的高度研究警察职能,在理念形态上辨析警察职能的本质内涵及其边界.警察职能有国家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分别,而且,二者应该具有统一性,其统一的逻辑基础是社会性.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这一社会性基础具有最广大的人民性,正是社会主义制度下警察职能的社会性,划定了警察职能的国家性和公共性统一的基本原则,确定了警察的打击犯罪紧急救险双重意义.由此出发,社区警务首先代表着一种走向社会性和人民性的理念,其次才体现为一种警务模式.作为一种理念,它不仅反映了警察职能上的"返朴归真",而且,它与当代政治回归其促进社会生活的意蕴一致,在此意义上,警察职能的统一观折射的是人类文明走向新的历史高度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