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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民法上的自助行为,指权利人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在情况紧迫而来不及请求国家机关援助时,凭借个人力量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实生扣押、拘束或者其他措施,而为法律和社会公德所认可的行为。在我国的现实行活中,自助行为时有发生。然而,由于我国民法对自助行为根本未作规定,因此导致了许多不良后果。所以,在立法上对自助行为加以明确的规定也就成为必须。自助行为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共同构成了民法上私力救济的内容,而私力救济乃是相对于公力救济而言的,二者均为保障民事权利得以实现的手段。从世界范围来看,自助行为迄今为止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历史发展过程。这个过程可大致概括为:被许可--遭禁止--附条件地被许可。在古代,由于社会的法

  • 标签: 自助行为 请求权 私力救济 正当防卫 债务人 我国民法
  • 简介:民事自助行为是民法中民事权利救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弥补公力救济之不足方面效果显著。目前,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均建立了民事自助行为制度。我国囿于传统法律思维的桎梏及相关理论研究的匮乏,尚未确立民事自助行为制度。本文以民事自助行为的正当性、科学性、妥适性、价值性四个方面为基础,通过对民事自助行为价值的再认识,准确界定其概念,进而尝试构建适合我国民法体系的自助行为制度,以期引玉之效。

  • 标签: 民事自助行为 价值定位 制度构建
  • 简介:自助加油是一种新型加油方式。自助加油这一行为使得消费者与加油站之间仍成立买卖合同关系,买卖双方均应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加油站若未尽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若未按正确的操作流程加油或因其他行为而给加油场所的安全带来威胁,给加油站及加油站的工作人员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失,受害人既可要求违约赔偿也可要求侵权损害赔偿;若给加油站内其他消费者或停留者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失,受害者可要求侵权损害赔偿。另外,加油站属于公共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未采取一定的安全保障措施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 标签: 自助加油 合同义务 侵权 责任竞合 安全保障义务
  • 简介:<正>正确评断符合与差异的性质,是文字检验研究的重点。在文字检验中出现的符合和差异的数量与性质,常常被视为作出鉴定结论的客观根据。因此,要提高文字鉴定的准确性,至关重要的问题是对符合与差异性质的辨析,分清本质与非本质的差别。一、如何辨析本质的符合与非本质的符合(一)本质的符合,从文检的角度来说,是指两个不同的文字检验客体,各自所反映的文字特征及其书写规律特点的一致性。这些符合应当具有如下特点:1、符合表现为系列性。即彼此间的符合不仅在数量上较多,而且比较系统。

  • 标签: 差异点 规律特点 形体结构 文字检验 语文水平 非本质
  • 简介:在债法关系中,强势债务人以"司法碰瓷"的手法企图逃脱债务,期间,由于公力救助不力迫使债权人转而实施自救并频发绑架和拘禁债务人事件,为此引发对债权人课以非法拘禁罪正当性的质疑以及设定自助行为必要性与合理性的思考。通过法益衡量认为允许债权人适度介入自助讨债行为有利于债权的实现,并对自助适用的条件、范围及其入罪情形和类别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从而得出在当前公力救助不力的情况下为追索债务而实施自助行为应以不定罪为原则定罪为例外的结论,以期构筑自助行为法律化、方式多元化的民刑共济价值取向。

  • 标签: 自助行为 非法拘禁 强势债务 法益衡量
  • 简介:<正>去年12月26日至今年3月26日苏联进行的具有民主竞争色彩的选举活动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有人称之为“红色议员选举”。“民主”不知喊了多少年。

  • 标签: 议员 世界各国 苏联 少年 竞争 政治制度
  • 简介:债权人代位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确定的保护债权人利益,保障债权实现的有效手段,债权人代位权应定性为救济权,即因基础权利受到侵害,妨害或有侵害,妨害之虞时产生的援助基础权利的权利,它相对的权利为原权,即受到救济权援助的基础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诉讼是诉的合并的一种新形式,次债务人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具有单一性,而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诉讼地位则具有双重性和多样性,在代应权诉讼中,各方当事人均代表自己的利益参加诉讼,法律应对各主当事人的利益作一公平而合乎法理的保护选择。

  • 标签: 债权人 代位权 中国 救济权 次债务人 原告
  • 简介:<正>法学界有的同志主张我国现阶段刑法要实行轻缓刑罚,限制死刑相减少死刑,讲了许多废除死刑的好处。这个问题是值得进一步再研究的。死刑法律制度如同其他制度一样,是根据客观形势和实际需要规定的,并非由立法者主观好恶所决定。死刑制度如同犯罪生产刑法一样是由那些罪恶滔天者生产的。尽管当今世界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废除了死刑,然而有的废除后又恢复死刑,这都是他们根据

  • 标签: 死刑制度 废除死刑 我国现阶段 刑法 法律制度 实际需要
  • 简介:<正>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人民法院对其新罪作出判决后,在执行中常常会遇到前罪还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残刑如何计算的问题。本文想就此谈点自己的看法。按照刑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在对犯罪分子执行刑罚时,一般都采用先减去犯罪分子实际已服的刑期,然后将“残刑”与新判刑罚相加,在总和刑期之下,数刑中最高刑

  • 标签: 犯罪分子 执行刑罚 新罪 人民法院 计算方法 刑期
  • 简介:法律史学科在近三十年前是法学的领军学科,是时势使然;近年来法律史学科从领军地位的淡出,除时势因素外,还有学科自身研究的对象和特点的原因。但是,这个“淡出”决不是可有可无,或可以为其它学科所取代。一个学科的发展决定于其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经验社会”中,法律史作为“史”的依附不会遭到冷遇,而在发展迅速的商品社会中,“史”的社会意义和实践价值相对减弱,这也是法律史学科被相对冷遇的原因。“法律吏”今后的发展,应多突出其学术性。它研究的是历史,寻找的是规律,探索的是未来,有时它仍然可以用来解释或警戒现实。

  • 标签: 法律史 学科 定位 发展
  • 简介:《中国保险报》1995年12月1日版、《新华日报》1995年12月2日版、《法制日报》1996年1月5日版、《中国保险投》1996年4月2日版、江苏省公安厅《警方》1996年第3期P15、《保险与风险》1996年第3、4合期P46分别以《平静的海面沉了船》(下称“中国保险报讯一”)、《神秘的“海难”事故》(下称“新华日报讯”)、《东海上,有一艘船沉了》(下称“法制日报讯”)、《船上凿两洞骗赔100万》)(下称“中国保险报讯二”)、《沉船真相──—江苏首例沉船骗保案侦破纪实》(下称“警方讯”)、《对一例船舶保险骗赔案的思考》(下称“保险与风险案例”;《当代保险》1996年第7期《机关算尽要聪明作

  • 标签: 保险公司 承保人 苍南县 保险人 现场勘查 投保人
  • 简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反腐防腐的重大决策部署,改革试点工作也将在全国推开。制定《监察法》以立法形式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法律十分必要。根据公布的《监察法(草案)》笔者提出八修改建议:修改《宪法》应先行于制定《监察法》,人大应对监察委员会进行有效监督,“尊重和保障人权”应写入《监察法》,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的表述应该修改,留置应当遵循法治程序,职务犯罪调查应允许律师介入,检察机关应拥有独立的审查起诉权,应当由全国人大依据立法程序主导《监察法》起草工作。

  • 标签: 《监察法(草案)》 修宪先行 保障人权 人大主导
  • 简介:关于完善我国商标法的两思考王晨雁随着我国政府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取消其商品内销的种种限制,许多国货名牌纷纷被外商收购、控股。外国投资者对国内市场的冲击与占有,使国内企业面临着从未有过的竞争与威胁。创名牌、保名牌已成为我国众多企业的共同心...

  • 标签: 商标法 商标侵权行为 假冒商标 注册商标专用权 联合商标 商标立法
  • 简介:<正>“人生而有罪”,这就是“原罪”。“原罪”是怎么犯下的?据说是人类的那两位不争气的、有福享不住的祖先亚当和夏娃犯下的。本来在伊甸园过得好好的,无忧无虑、无喜无怒、饮琼浆玉液、无生老病死之患。然而一经那连上帝都管不住的魔鬼撒旦的谗言哄骗,他们终于偷吃了“禁果”——“知善恶果”或“智慧果”,触犯了“天条”,被上帝定了罪,

  • 标签: 上帝 伊甸园 印度 祖先 西欧 亚当
  • 简介: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写入宪法。将“五位一体”建设的有关内容载入宪法。完善关于经济体制的规定,进一步发挥宪法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与确认作用。增加公民保护环境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完善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体系。增加“国家安全委员会”一章,确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宪法地位。增加司法制度的授权性和原则性表述,为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宪法依据。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两岸关系的定位,修改宪法序言中关于台湾问题的表述。

  • 标签: 宪法 修宪 建议
  • 简介:<正>《中国法学》1991年第3期刊登了赵秉志、余欣喜的《我国海峡两岸刑法典分则的比较研究》一文,文中认为“台湾刑法分则条文前均冠以明确的罪名”,而且认为“对台湾刑法典分则中载明罪名的立法方式,应当予以充分的肯定。”事实上,台湾刑法典在制定和颁布时在分则条文前并没有标明罪名。我们经常在一些“六法全书”(并非所有的“六法全书”)上看到的刑法分则条文前所标明的罪名并非立法者所为,而是“六法全书”的编纂者

  • 标签: 六法全书 刑法分则 罪名 刑法典 台湾 比较研究
  • 简介:日前去浙大紫金港校区给法学新生做了一场讲座,主题是“怎样进人法学的思维?”间中谈及我们法律人在进行法律思维时,如果真的像1885年美国的霍姆斯大法官在萨福克律师协会的晚宴上所说的那样“只有一个共同准则,那就是法律”的话,那也有可能会踩人法律思维中所可能隐藏的陷阱。这是因为法律本身也可能是“有问题”的——从法学内部立场加以转述。这至少可以说法律也是可能被质疑或被批评为是“有问题”的。

  • 标签: 法学 李银河 法律思维 律师协会 法律人 大法官
  • 简介:<正>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为我国各类企业的生存发展提供了更为平等的生存机制、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以企业组织形态为特征的新的企业立法模式已应运而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正是这一模式的代表,并将成为规范和引导合伙企业的主要力量。但是,由于市场发育的不成熟,现实经济生活的复杂性,致使合伙企业的某些方面仍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一、关于有限合伙所谓有限合伙,是指由至少一个一般合伙人和至少一个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一般合伙人负责该合伙的经营管理,并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不参与该合伙的经营活动,对合伙的债务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

  • 标签: 表见合伙 合伙企业法 两点思考 有限合伙制度 有限合伙人 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