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当下这个信息爆炸、通讯发达和价值多元的社会,人们随时可以欣赏或注意到形形色色、异彩纷呈的表演,这些表演是公众文化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著作权法应当关注和调整的领域。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表演”有三种含义:(1)戏剧、舞蹈、杂技等演出;(2)把情节或技艺展现出来:(3)做示节性的动作。①我国《著作权法》也规
简介:一、《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第12条的规定2012年6月《,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以下简称《北京条约》)问世,这是表演者权保护历史上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北京条约》的一个亮点是在表演者权转让——这一困扰保护视听表演国际条约制定工作多年的问题上形成了突破。
简介:按照很多国家的法律,就同一项权利例如音乐作品的表演权而言,只能成立一家集体授权组织。然而在美国,由于深厚的自由竞争传统,却成立了多家表演权协会,例如ASCAP和BMI.除此之外,美国司法部和一些音乐作品的使用者,还发起了一系列反垄断的诉讼,深刻地影响了表演权协会的运作方式。本文将对这些问题做一简略论述。
简介:10月19日,由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音集协”)、日本文化产品海外流通促进机构(CODA)、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联合举办的“广播权和公开表演权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与会人员一致呼吁赋予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权和表演权。
简介:
简介:近日,国际唱片业联合会(IFPI)法律政策执行副总裁来到中国向相关产业界以及政府部门等呼吁,中国立法应该为录音制作者增加“表演权”和“广播权”,以保护录音制作公司的投资,维持市场利益平衡。
简介:原告耿某为某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应被告摇太阳文化艺术公司邀请作为主持人,于2002年12月24日、25日、27日为被告制作的《健康伴你行》栏目录制了《2002我们一同走过》(上、下集)、《预防艾滋病从我做起》(上、下集)、《居室扫雷》(上、下集)、《实施百日淡》(上、下集)等节目。参加录制节目的有部分社会各界的嘉宾或专家。在节目中,原告作为主持人与参加节目的嘉宾或专家
简介:随着网络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出现了利用互联网转播广播电视节目的新媒体。在美国最高法院ABC,INC.v.AEREO,INC.案中,大法官BREYER从服务提供者的行为是否属于版权法意义上的“表演”以及服务提供者的行为是否属于传送条款意义上的“公开”表演两个方面论证了AEREO公司的行为构成对版权人公开表演权的侵害,通过分析《版权法》立法目的,明确了公开表演权于运用新技术的网络转播行为的适用。
论“表演”的类型
视听录制品上表演者权转让问题初探——从《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第12条谈起
美国的表演权协会与反垄断法
再次呼吁赋予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权和表演权——“广播权和公开表演权研讨会”在京召开
俄罗斯作者之作品公开表演权的集体管理
IFPI来华为录音制品呼吁表演权和广播权
同意将其表演制作为节目的应推定为同意他人播放
《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
公开表演权于网络转播行为的适用--评美国最高法院ABC,Inc.v.Aereo,Inc.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