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1977年我国恢复职称评审工作以来,职称评审工作历经几十年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很大进展。尤其是近几年以来,各省、市为了更加科学、公平、公正地评价人才,相继对职称评审模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在以衡量专业技术人员能力、业绩为导向的前提下,目前职称工作大多采用量化申报评审的工作模式。量化申报评审不仅简单易行、减少人为因素干扰,提高职称评审工作效率,而且对专业技术人员提出了基本能力和工作业绩要求,激发了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进取的动力,为保证评审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人们在体验量化申报带来的好处的同时,也不断扩大着量化应用的范围。在实际应用中,仍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不断显露出来,需要我们去研究和探讨。
简介:我国第一部《刑事诉讼法》在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后,于1980年元月1日实施,执行到1996年12月31日共17年。在这17年中,中国的刑事辩护业务虽有坎坷和不幸,但毕竟在民主与法制的进程中大大的前进了一步。《刑事诉讼法》在经过修改于1997年1月1日执行至今已有八年,在这八年的实践中,从总体上看有进步、有发展,但从局部看问题不少。不愿办刑事案件的律师越来越多,办了委托手续继而退案的层出不穷,在办案中受委屈、遭抱怨、遇尴尬也时有发生。所以笔者认为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不是进步了,而是倒退了。不是宽松了,而是收缩了。特别是第37条、第38条、第96条,对律师有了种种限制,加之《刑法》第306条的对应,中国律师在刑事辩护中路越走越窄,风险越来越大,困难越来越多。既然在审判活动中律师的作用甚微,那么能否在审前加大律师的权利和作用,尽快按照国际惯例,修改《刑事诉讼法》和废除《刑法》第306条。那么,在审前律师应该有那些权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