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现代大学治理日趋重视“人”的主体地位,强调治理者具备高尚人格发展水平,注重治理方式符合人格发展规律,关注治理所涉及主体的人格都能得到健康发展。本文根据“人格之治”的内涵和外延,以“人格之治”的古今中外存在状态、发展脉络作为切入点。探讨了“人格之治”和“人治”的联系和区别,分析了“人格之治”对于大学办学和人才培养的特殊作用。这就是:“人格之治”能促使政府的教育行政从“过度”向“有限”转变,要求校长实现从“官本位”到“教育本位”的角色转换。明确教师的行政追求与学术追求的界限,敦促学生主动参与治理并以此促进其人格健康发展。依据这一特殊性。现代大学可以从“人格之治”的原理出发,改进治理方式,明确治理目的,优化治理途径,建设启迪人性的大学共同体。
简介:大学善治是大学治理的目标,其核心是协调大学各利益相关者的相互关系,以共同目标为纽带协商合作实现有效健全的管理。学生是高等教育的核心利益相关者,构建通畅有效的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保障学生治校参与权,权衡大学各群体之间权益,凝聚各方共识,协商共治,是实现大学善治的基础。有必要通过提高目前学生组织的充分合法性,解决学生管理体系的责任性与回应性,增强利益表达的法治与有效性,从而加强大学生体制内利益表达机制,消减体制外的利益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