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唐初,居住在洱海周围及祥云、凤仪、永仁、姚安、大姚、永胜一带的“西洱河蛮”,有一套与当地社会道德、风尚、礼仪息息相关的原始习惯规范。原始习惯规范以社会为文化背景表现为具有“社会意志”的风俗习惯,以国家存在为前提,又表现为具有“国家意志”的法律规范。唐初,“西洱河蛮“还处於“各据山川,无大君长,不相役属”的部族社会,没有统一的政权,更没有警察、法庭、监狱等强制性的机构来认可习惯规范。故“西洱河蛮”的原始习惯规范还不可能真正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法律规范,还处於一种从道德规范向法律规范过渡过程中,靠“礼”和纯朴的民约乡规来体现的阶段,此阶段最为明显的表征就是
简介:明清两朝,由于漕运成为关系国家命脉的大事,运河两岸的庙宇建造往往都带有国家与地方共同作用的色彩。除了民间团体不断依托漕工与商贾建构新的神灵之外,皇权对水利的关注也使得他们参与到地方祭祀空间的改造中来。而民间社会也会根据他们的需求对皇权的介入加以利用,体现了当地独有的生态、水利、皇权、官僚体系与民间社会的多元互动关系。运河沿线庙宇皇家化与地方化的过程在苏北皂河镇安澜龙王庙身上有很好的体现,据此可以进一步解读出皇权将地方神庙皇家化所面临的道德困境,以及民间将皇家庙宇加以地方化的策略与文化逻辑,这两者背后都与治水的实践和对治水的想象存在内在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