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3年随着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的正式施行,民事检察建议这个概念首次在基本法律中得以表述及确立。然而,该制度在颁布施行后,并未如其他制度修改引起学术界太多关注,相反,在司法实务界,民事检察建议的适用呈上升趋势,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研究两大法系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了解到两大法系并不存在民事检察建议权,但检察机关通过主动提出诉讼、参与诉讼的方式方可介入到民事诉讼中进行监督,而在俄罗斯的关于民事检察监督理论问题和相关制度中,发现了其存在与我国民事检察建议权功能相似的制度,由此产生一个问题,因为我国早期是模仿前苏联的法律来修订我国的法律,而俄罗斯作为前苏联法律最大的继承者,将检察机关定义为法律监督机关,而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条文中,同样将检察机关定义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那民事检察建议权的构建是否跟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存在一定的关系?由此引发笔者对这一问题的关注。本文中民事检察建议权属于检察机关的权力,性质为公权力,且该权力不是启动诉讼程序的权力,而是参与诉讼程序的权力,仅在诉讼程序中,不存在于非讼程序中。
简介:摘要:当前,我国水利建设速度不断提升,相关水利建设技术也不断的完善,随着水电技术的成熟,水资源利用着眼于最大化有限水资源效益的综合性开发,水库群的开发任务由保证发电效益最大发展到兼顾发电、生态等均衡发展的多目标效益上。在当前流域水资源综合发展、水库联合运行的开发模式下,各利益主体间的坚实合作和稳定联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而合理分配各主体获得的利益是实现稳定联盟的关键。当前流域多以梯级水库联合运行推动水资源综合优化发展,各水库间存在的上下游位置关系和各河段的不同用水需求,使得一些水库为优化流域整体效益而牺牲了自身利益,其他水库反而从中得益。基于当前水电站产权的多元性,施益水库与受益水库分属不同管理主体,流域联合优化调度难以充分实现。因此,急需建立合理公平的增量效益分摊机制以促进流域梯级水库共建互赢,实现水资源整体利用效益增加。
简介:摘要:我国《著作权法》对于视听表达采取二元保护模式,区分视听作品与录像制品,分别纳入著作权和邻接权的保护范围。《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过程曾经出现放弃二元保护模式的方案;修改后的法律扩充了视听作品的范围,为二元保护模式下视听作品与录像制品的区分带来了新问题。司法实践中,我国法院通常坚持二元保护模式下视听作品的高独创性要求,但是近年来在涉及体育赛事直播画面和短视频保护的案件中出现了降低独创性要求的趋势。由此可见,二元保护模式下关于视听作品与录像制品区分标准的争议仍然存在,这种争议甚至直接影响到二元保护模式存在的合理性。考虑到短视频、体育赛事节目、网络游戏画面等新型视听表达的保护需求,基于著作权法鼓励作品创作与传播的目的,在立法论的层面,我国《著作权法》应当采取视听表达的一元保护模式,删除关于录像制品的规定,避免区分视听作品与录像制品的困扰。
简介:以“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内涵为指导思想,通过科技指标的海选、筛选和理性分析构建了科技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用熵权法客观地对评价指标进行赋权,建立了基于熵权法的中国“十五”期间的科学技术发展状况评价模型,并给出了“十一五”期间科技发展政策建议。研究特色有五:①根据国际关注、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指标体系,使科学技术的评价反映科学发展观的要求;②通过熵权法客观地确定指标权重,避免了人为主观确定权重的随意性;③利用熵权法确定的熵值,确保了仅用24个指标反映了95.5%以上的原始信息;④通过对影响科学技术整体效果的准则层进行评价,有助于找出科技发展各环节存在的问题;⑤通过对中国“十五”期间科技发展中的主要问题的分析,给出了“十一五”期间中国科技发展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