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距今已有12个年头。该法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法律实施,一些在法律制定当时未及预料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显现了出来,尤其是因《消法》第49条首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催生出其后屡见不鲜的“知假买假”并双倍索赔的职业打假者。并导致对其法律适用问题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引发激烈讨论,观点明显对立。实际上,对《消法》第49条适用上的争议最终被归结为对该法第2条“消费者”概念内涵以及“消费行为”外延的认识不同上,对概念的厘定构成了正确适用第49条的前提与基础。
简介:消费主义指向的是一种生活方式和文化意识形态,人们进行消费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满足实际生活的需要,而是不断追求被众多企业、商业经营者和媒体故意制造出来、刺激起来的物质和精神欲望的满足,即"虚假的需要"。中国的主流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极有可能被盲目崇拜和效仿消费主义价值观的消费群体消解掉。消费主义的蔓延对人类社会造成巨大的危害,加剧地球资源的消耗,造成生态环境的污染,消解节俭、进取和拼搏的传统价值观念以及导致人的异化。可持续消费是可持续发展在消费领域的延伸,是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新的消费理念。面对消费主义给资源、环境、生态上带来的破坏与不可持续,必须提倡、选择一种新的可持续消费理念。
简介:为响应国家“2O11”计划,加强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由重庆警察学院牵头,联合西南政法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重庆市公安局反恐总队、特警总队、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分局等作为协同单位共同组建“反恐处突协同创新中心”。中心于2015年10月27日下午,在重庆警察学院翰林书苑举行揭牌仪式。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姚昌序,重庆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吴钰鸿,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岳彩申、中国刑警学院副院长单大国,以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西南大学、新疆警察学院、武警警官学院,市局警令部、科信处、反恐总队、特警总队、沙坪坝分局相关领导和专家出席了揭牌签约仪式。仪式由重庆警察学院廉长刚副院长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