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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关于共犯立法体系,我们不必在区分制与单一制之间“选边站队”,只需根据形式的客观说首先区分正犯(即实行犯)与共犯,然后根据作用大小区分主犯与从犯。我国《刑法》第29条第2款是关于教唆未遂的注意性规定。因果共犯论中的混合惹起说具有合理性,根据限制从属性说和实行行为性原理,教唆、帮助自杀行为不符合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过失共同正犯问题是个假命题,既然能够肯定共同注意义务的违反,完全可以以过失同时犯处理。根据行为共同说和因果共犯论,应当肯定片面共同正犯。承继共犯否定说是因果共犯论的当然归结。以“因果关系切断说”处理共犯的脱离,是因果共犯论的当然结论。因果性只是共犯成立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必要条件。片面对向犯的不处罚根据是缺乏违法性(包括实质的违法性)或者有责性。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通常应否定中立行为的帮助的可罚性。

  • 标签: 共犯体系 因果共犯论 承继的共犯 共犯的脱离中立行为的帮助
  • 简介:在古代,对于考试作弊行为最常见的处罚就是罚科,也就是在一段时间内取消考生参加后面考试的资格。例如在乡试中作弊的,不准参加下届乃至下下届的会试(全国统一招考);在会试中作弊的,不准参加殿试(皇帝亲自监考)。至于殿试中作弊怎么办,估计是没人敢,那不是欺君嘛,“打小抄”不要命,连皇帝都不放在眼里了。

  • 标签: 考场作弊 处罚 古代 考试作弊行为 全国统一 会试
  • 简介:行政处罚归责原则解决的是行政相对人违法责任的基础问题,具有根本性的法律意义。我国行政处罚实务中坚持的"客观归责原则"与主要大陆法系国家坚持"主观归责原则"形成了鲜明性的落差,也给我国立法与执法带来了诸多问题。为了更好控制行政权的行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在理论和实务两个层面上,行政处罚的归责原则应由"客观归责原则"转向"主观归责原则"。我国的行政处罚的立法体系将来则应坚持以过错原则为基本,以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例外。

  • 标签: 行政处罚 归责原则 主观归责原则 客观归责原则 过错
  • 简介:"无责任即无处罚",现代法治国家基于有责任始有处罚的原则,为提升人权的保障,对于违反行政义务的处罚,应以行为人主观上有可非难性为前提。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行政处罚条款中虽然未明文规定主观归责,但可以运用比较法、法解释学方法,推论出税收违法行为的构成必须强调纳税义务人主观过错,纳税人必须有税收违法的故意或过失始受处罚

  • 标签: 税务 行政处罚 主观归责
  • 简介:司法实践中,在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同时,需要对相关涉案财物、损害赔偿等问题一并做出处理,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是认定和处理涉案财物的主要依据。笔者认为,由于观念问题、习惯做法和现实难题,裁判文书中涉及财物处理的非刑罚处罚措施存在问题,应及时加以规范。

  • 标签: 涉案财物 处罚措施 人民法院 刑罚 司法实践 定罪量刑
  • 简介:我国《行政处罚法》第27条第2款中的不予行政处罚是指,某个违法行为同时满足“轻微”、“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这三个要件时,行政机关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然而,由于三者语义空间较大,对其具体内涵的厘定需借助个案进行。司法实践表明,法院在认定“轻微”时,通常将数量、主观恶意、场合、手段等要素纳入考虑;在认定“及时纠正”时,以“危害后果发生之前”的纠正视为及时,且不考虑当事人做出纠正行为时的主观状态;对“危害后果”的认定限定于“法律所保护的利益”。然而三个要件之间并非泾渭分明、非此即彼,因此,法院对于某个违法行为能否适用该款规定的判断通常是综合各项因素进行的,但就考量因素本身却并未形成统一的判断标准。此外,不应将不予处罚与免予处罚混为一谈,二者在是否具有“违法性”问题上有着根本区别;与刑法上的“不认为是犯罪”相比,二者仅在违法行为的“度”上有所区别,在“质”上皆属不具有“可罚性”的违法行为。

  • 标签: 不予处罚 违法行为轻微 及时纠正 危害后果
  • 简介:言论自由作为一项宪法基本权利,是一个社会极为重要的品格与价值。但言论自由并不是一项绝对化权利,而是一种可克减权利,其行使受到名誉权的限制。近年来,我国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中"诽谤"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公民的名誉权,但与此同时,"诽谤"的滥用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民的言论自由。究其根源,即是在对"诽谤"的认定中,言论自由是否应当被纳入考量范围。据此本文基于言论自由的视角,从法理上平衡名誉权与言论自由的需要,法律上言论自由条款的神圣地位,事实上顺应国际潮流的趋势三个层面论证了"诽谤"的认定离不开言论自由的考量。

  • 标签: 诽谤 名誉权 言论自由 治安处罚
  • 简介:在中国目前的海事行政处罚中以船舶为行政相对人的做法相当普遍,这是由于有关立法对于船舶性质的错误定位。船舶作为一种"物"却被当作行政处罚的相对人,不仅与基本法理相违背,同时还将带来一系列其他问题。因此,亟需改变以船舶为处罚对象的相关法律法规,重新界定海事行政处罚的相对人。

  • 标签: 船舶 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
  • 简介:“劳教”废止后我国的法律处罚制度需重新建构.主张借鉴国外及港澳台的经验,将“劳教”的调整对象上下靠,分别由下位的治安处罚和上位的刑事司法来承接的意见具有可行性.据此,应在现行《刑法》中植入重罪轻罪分层和保安处分的制度,同时构建相应的简易速裁、轻刑缓押、社区矫正、前科否定等配套机制,用法律真实和程序正义来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

  • 标签: 劳动教养 简易速裁 轻刑缓押 社区矫正 前科否定
  • 简介:私人拼车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包括形式合法性和实质合法性。法律未对私人拼车行为的形式合法性做出规定,实践中行政执法机关往往将私人拼车行为视为非法营运行为并加以行政处罚。法律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构成要件缺乏明确的规定,司法机关和政府规范性文件也并未做出有效力的解释。笔者通过法解释学的方法对法律规定的"经营"二字进行解释后认为,私人拼车行为不符合非法营运行为的构成要件,具有形式合法性,不应受到行政处罚。具有形式合法性的私人拼车行为在可预见的期间内给相关利益主体带来的社会收益大于社会成本,能够给社会带来经济价值,兼具实质合法性。在管制放松的背景下,应当承认私人拼车行为的合法性并对其进行规范、鼓励和提倡。

  • 标签: 私人拼车行为 形式合法性 构成要件 实质合法性 成本收益比较
  • 简介:案情简介2010年12月,汤某为实际控制人的A钢贸公司与某钢铁公司签订了一份年度钢材经销合作协议,约定购销钢材8.4吨。2011年6月7日,汤某在隐瞒公司资不抵债的事实后,伪造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骗取了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4000万元的票据承兑授信额度。

  • 标签: 中信银行 行为 业务 厂商 钢铁公司 2010年
  • 简介:西安"药儿园"事件不仅反映了我国儿童保护、药品监管制度存有漏洞,也暴露出公安机关对该事件定性不准,有类推适用非法行医罪的嫌疑。"药儿"行为不符合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应属于虐待儿童健康的行为。目前,我国刑法针对儿童保护方面存在缺陷。为此,可修正刑法中的虐待罪,引入日本暴行罪,或者创设虐待儿童罪。

  • 标签: 药儿行为 虐童行为 非法行医罪 虐待儿童罪
  • 简介:我国城市机动车数量不断增长,汽车尾气排放日益增多,城市雾霾天气严重,机动车停车怠速尾气排放是雾霾加剧的主要原因,国外对机动车长时间停车怠速熄火管理有明确立法。文章从国内现状,存在的困难对国内机动车长时间停车怠速不熄火进行处罚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从目前所有制定这方面立法的国家和地区的情况来看,“停车熄火”是具有可行性的。

  • 标签: 机动车 怠速 熄火 可行性
  • 简介:异化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理论,学术界力图在批判资本主义异化的过程中达到一种人性自觉的境界,因而这种被批判着的异化是完全被否定了的,这是因为:一方面,异化与自觉的人性背道而驰;另一方面,异化只被认为是人性自觉历程中的否定阶段。但在笔者看来,我们能否从"否定"异化到"肯定"异化,能否从批判其否定性转变为反思其肯定性,即如果我们对资本主义条件下人的异化阶段作更加深入地考证,就会发现——异化构成了人性自觉的现实条件,这种条件性具体体现在:其一,我们反思与批判过程中就已经将异化作为不自觉的前提,即只有首先揭示出并批判异化,才能承接到论证人性自觉的理论高度;其二,异化促使了人的自觉意识的觉醒,即异化提供了人性自觉的"应然"之维;其三,异化产生了人性自觉历史厚重感,即将人性自觉寓于历史性向度之中。

  • 标签: 异化 马克思主义哲学 肯定 条件 历史
  • 简介:我国将违警罪或者轻(微)罪从刑法中分离,由《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警行为加以规制。因此,刑法原则在治安管理处罚的立法和执法实践中具有指导意义,并且应当有选择的类比适用。确立治安管理处罚法律实践类比适用刑法原则,对于贯彻法治统一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解决法律竞合适用,防止警察行政权力滥用,促进治安管理处罚法律体系建设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标签: 刑法原则 类比 法律适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
  • 简介:鲁科工综[2015]83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行政处罚,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防止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们根据《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省政府令第269号)要求,制定了《山东省国防科工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现予以公布。《裁量基准》自2015年6月1日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附件:山东省国防科工办行政处罚

  • 标签: 国防科工办 行政执法 社会公平
  • 简介:某行政单位职工谢某(党员),虚构与他人合伙做烟花爆竹生意、购买挖掘机等事实,以其妻经营的保健品营销中心有良好经济效益为信誉,以支付高额利息为条件,向唐某某等49人借资人民币2000余万元,任意挥霍,后无力偿还。

  • 标签: 虚构 行为 行政单位 烟花爆竹 经济效益 营销中心
  • 简介:法官在量刑时应当权衡一切对犯罪人有利或者不利的情况,如犯罪人的年龄、成长环境、悔罪情况、侵害的法益、违反义务的程度等,其中犯罪行为引起的结果在量刑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法定的加重结果、法定刑之外造成其他的违法结果以及犯罪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害结果等。对这些因素的不当考量将会造成我国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间接处罚,这无疑会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在交通肇事罪的定罪量刑过程中,财产损失和赔偿因素即具有重要的影响力,除此之外,社会地位、被告人与被害人关系的亲疏、社会舆论等对间接处罚产生重大影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应努力克服影响间接处罚的诸类因素,防微杜渐,不断加强对间接处罚的禁止。

  • 标签: 间接处罚 交通肇事罪 定罪量刑
  • 简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新理论,是理论创新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逻辑统一,是对现实问题的应然回应。它反映了执政党与政府的创新能力、应变力与执行力。但是,也必然对政府地位、现行市场利益分配格局、现行经济法规范等内容形成冲击。要适应市场"基础性作用"转向"决定性作用",必须从经济法治的格局上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地位与立场,以"经济平等权"为核心,重构经济法治价值谱系,通过经济法典化确立现代化的统一市场体系,促进经济法治的进阶。

  • 标签: 市场决定性作用 经济法治 经济平等权 法典化
  • 简介:法官在量刑时应当权衡一切对于犯罪人有利或者不利的情况,如犯罪人的年龄、成长环境、悔罪情况、侵害的法益、违反义务的程度等。其中犯罪行为引起的结果在量刑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法定的加重结果、法定刑之外造成其他的违法结果以及犯罪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害结果等。对于这些因素的不当考量将会造成我国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间接处罚,这无疑加重了对被告人的处罚。本文以交通肇事罪为例,从财产损失和赔偿因素为切入点,分析论证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影响间接处罚的因素,试防微杜渐,以呼吁对间接处罚的禁止。

  • 标签: 间接处罚 交通肇事罪 定罪量刑 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