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建立当事人主义的诉讼制度,包括审判对象确定、裁判方法与程序流程设计三个方面。首先,必须明确我国属于规范出发型的民事诉讼。以实定法规范为前提将审判的对象分为诉讼请求、要件事实和证据三个维度。其次,对于诉讼请求的确定,适用处分权主义,由当事人负责具体化。而对于事实与证据等裁判资料,适用辩论主义,由负担主张责任的当事人提出足以产生法律效果的要件事实。最后,设计程序流程必须在口头主义审理方式的基础上实现庭审集中化,同时考虑到庭审兼具口头辩论与证据调查的双重功能,不宜设立独立的争点整理程序,只需对调我国现行庭审的顺序阶段并赋予第一次口头辩论期日'准备性'即可。
简介: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在司法领域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法律传统,即西方化的法律传统和以马锡五审判方式为代表的乡土化的法律传统,这两种法律传统在我国基层司法中存在着冲突和博弈。社会转型时期中国基层司法体现出了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克制司法与能动司法、司法权威与司法为民的悖论现象。对作为乡土社会司法实践代表的马锡五审判方式进行比较深入地背景及特征探讨,以及对社会转型时期我国基层司法中存在的悖论现象进行揭示,使得我们能对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基层司法进行深入地反思。反对二元对立的思维,在现代法治理念前提下进行传统价值的传承,同时在立足于本土资源的基础上进行创造性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