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官:我儿小强是一名大四的学生,3个月前,在学校安排下,到某单位实习。眼看着儿子即将走上工作岗位,我和他爸都很欣慰,不料,噩耗突然传来,儿子在主动擦拭实习单位4楼办公室的玻璃时不慎坠楼,当场身亡。抱着儿子冰冷的遗体,我欲哭无泪。实习单位表示,他们没有安排小强擦拭4楼的玻璃,小强擦拭玻璃时也没有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在场,21岁的小强应当对擦拭4楼玻璃的危险性有充分认识,其自行擦拭玻璃不幸坠楼,过错在小强,单位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过,可以给予1万元的道义补偿。然而,区区1万元怎能抚平我们丧子之痛!请问法官,孩子实习期间坠楼身亡,实习单位应否承担责任呢?
简介:小军和同学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举碗就喝,喝完就摔,其中小军在“噼里啪啦”声中连喝了9碗,没走多远便醉倒在地。小军被送到家后嘴唇发青,昏迷不醒,120急救人员赶来发现已没了心跳。听过“摔碗酒”吗?它是一种节日的比赛,男女老少争相豪饮、摔碗,为的就是享受那清脆的声音和豪爽的情怀。可是,在这种群众性活动中,总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