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长期以来,我国一直贯彻"严格控枪"的枪支管理政策,普通民众很难接触到枪支或利用枪支进行自卫或从事生产、娱乐等活动。基于此,现有的各类营业性射击场成为公众进行射击体验和打靶训练的主要选择。这里的营业性射击场,不包括狩猎场,主要是指在特定的场所内向公众提供民用枪支弹药,并在封闭区域内进行射击娱乐活动的经营性场所。鉴于近年来暴恐案件和涉枪案件偶有发生,加之行业主要涉及枪支操作使用及枪支弹药的存放保管安全等特殊性质,有关主管部门加大了对开办营业性射击场的审查力度,对现有的各类营业性射击场的日常管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如何在严峻的社会背景下规范行业标准,确保从业安全并提高服务质量是营业性射击场这一行业必须正视的问题。文章试图以此为切入点,为相关问题的研究提供有益借鉴。
简介:为切实保障公共场所营业性演出安全,维护正常的演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通告。一、公园、风景游览区、游乐园、广场、体育场(馆)、展览馆、俱乐部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演出场地,必须向市或区县(自治县、市)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并报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安全性审批;属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管理范围的,应向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方可为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演出场地。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向市或区县(自治县、市)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必须提交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