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巴罗克”原为葡萄牙文的barocco,它是对当时珠宝中不圆的不规则形状的珠珍使用的名称。今天我们所说的“巴罗克音乐”是指十七世纪初到十八世纪中叶音乐的总称。这个词是从美术史上借用来的,史学家们认为,在这段时期内的音乐,与当时的绘画、建筑、文学等所表现的内容,都有共同的特点和相似之处,因此,将“巴罗克美术”时期的音乐也概称为“巴罗克音乐”。这个概念最初是由克尔特·扎克斯于1918年引用到音乐史上的,其后在德国、美国得到普遍的应用,并一直延续到今天。按“巴罗克”的词意,不足以说明巴罗克时期音乐的特征,随之对这个概念又有各种各样的解释,如
简介:歌剧是音乐艺术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但它的产生与发展又反过来影响和促进音乐的进程。歌剧序曲的发展与演变亦同样是吸收了各个时期在曲式、复调、和声及织体结构诸方面的成就,而且又推动了这些方面的发展,象A·斯卡拉蒂创立的“快、慢、快”意大利序曲成为后世交响曲的前身;而瓦格纳在突破传统和声与调性方面的突出表现恰是歌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徒》的前奏曲。因此对歌剧序曲的发展与演变予以历时性的探讨是有一定意义的。早在文艺复兴初期,人们就向往和追索古希腊的悲剧理想,其后期在不断的探讨与创作中又逐渐创立了新的欧洲歌剧。音乐史学者将产生了三部歌剧并有完整乐谱遗留下来的1600年定为巴洛克开始的年代(即歌剧产生的年代),歌剧的诞生在音乐史学中的重要意义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