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文物保护建筑是人类的宝贵财富,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然而近年来文物保护建筑火灾频发,造成了重大损失。文物保护建筑因其自身特点易发生火灾,在对其进行合理消防管理的同时,又不改变文物现状是文物保护工作者和消防工作者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结合近年来的文物保护建筑火灾事故的教训、部分文物保护建筑先进的消防经验以及当前消防领域最先进的治理系统,提出了在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下的文物保护建筑消防管理思考。
简介:学界对于合同解除后“恢复原状”之性质素有争议。在合同过程论的视角下,可将“恢复原状”视作合同动态过程中潜在的,解除权的行使触发了这一清算义务的发生,实现对已履行给付的回转。考察域外合同解除后“返还”+“价值补偿”的立法模式,并参照《合同法》58条进行体系解释,可将我国《合同法》97条之“恢复原状”理解为“利益返还型恢复原状”,返还的客体包括原物、替代物、孳息和用益等,而“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则系返还不能时的“折价补偿”。法国在债法领域设立了统一的返还规则,我国也有必要就合同无效、解除后的返还制定明确的规则,以厘清其与不当得利返还之间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