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西方对刑事政策概念的认识和界定是在不同的话语体系及社会环境背景下展开的.西方刑事政策完成了由古典刑事政策到现代科学刑事政策的转变,并向广义的社会政策转变,走出刑法的圈子获得了独立并超然于刑法之上的地位,是基于形而上抽象思辨的作为价值的刑事政策;而在中国缺乏这种价值上的刑事政策,刑事政策是作为具体的刑事政策先于刑事立法出现,且在较长的一段时期替代着刑事立法,直到1979年刑法出现后,才作为刑法位阶之上的政策指导刑事立法.二者关系随着法治发展逐渐复位到较合理的状态,中西方刑事政策间也具有一定共性,批判的借鉴西方思想,对于理清中国刑事政策的应有之意及其与刑事立法的应然状态具有重要意义.
简介:一、无罪推定原则的历史发展(一)无罪推定理论的产生第一、“有利被告”的诉讼原则是无罪推定的思想渊源。在古代诉讼中,被告人一旦涉讼,便处于应讼的被动地位。这种诉讼地位对被告人是相当不利的。即使被告人无罪,但若他并不能充分证明其无罪或不能完全反驳对方的控诉.也往往会败诉。这显然有失法律的公平性。这种不公平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该诉讼制度(尤其是证据制度)下被告人的不利地位。人们逐步认识到了这一点,为了避免这种不公平不合理的诉讼结果.使生发了“有利被告”的原则。我国第一部典籍《尚书》中的《大禹漠》记载:“罪疑推轻”,“与其杀无辜,宁失不经”。古罗马法也明确规定:“有疑,为被告人利益计。”当然古代诉讼中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