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2001年中央发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政策指示十余年以来,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通过对S省两地的实证调查发现,中央有关布局调整政策到地方层面执行时,由于行政官员自身的理解使政策带有地方性色彩,在政策执行中将政策目标简单化理解并量化操作,出现政策执行与政策指向相背离的情况。大量撤并村小和教学点、农村小学布局过于集中及隐性强行撤并的思路和做法,造成教育资源浪费,使农村小学生就近入学的教育机会受到损伤,也改变了一部分农村家庭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应建立一整套民主的教育政策决策和纠错机制,强化国家行为,保护处境不利群体的教育机会,最大程度地增强政策的理性。
简介:<正>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是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创制地方性法规,或对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予以废止的手续和活动过程。目前,法律对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尚没有具体规定,实践中各地方在认识上和实际做法也不统一。这是立法实践和法学理论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本文就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和实践中有关问题,试述管见。实践中,有的省把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程序规定为起草地方性法规,提出议案,审议,通过和公布五个阶段。把起草地方性法规也规定为制定程序的一个阶段,是值得商榷的。制定地方性法规与起草地方性法规,是紧密联系,又有根本区别的两个不同活动过程。制定地方性法规,是省一级地方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专有职权,其他机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