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全域旅游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互联网+”理念引领之下旅游业转型日益明晰的目标,正由一般概念与理论探讨向具体实践迈进,由过往旅游实践隐含要素演变成不断开展的实践模式.全域旅游实践中,旅游关系在悄然发生深刻变动,旅游秩序将面临重构.尽管我国颁行了《旅游法》,然而调整变动着的旅游关系与旅游秩序的规范侧重于国家政策,与全域旅游相适应的法治保障未予到位.在任何改革都必须于法有据的今天,法律规范效力高于任何其他规范,法治是全域旅游实践发展的有力保障.具体来说,坐实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是全域旅游法治保障之基石;旅游政策法律化是全域旅游法治保障之核心;创新旅游市场监管机制是全域旅游法治保障之关键.
简介:摘要在改革开放力度不断的深入下,我国的旅游行业作为一项新的经济增长产业,在城市发展建设中有着十分重要地作用。旅游热潮使得各地方政府逐渐的规划本区域旅游产业,而旅游区与旅游公司也趁机大量的发展旅游事业。城市就按照其深厚人文内涵、新颖的家住风格,吸引了各地方的人们到来。传统以自然景观为主的旅游模式不再固定,城市旅游产业逐渐受到政府重视。传统城市旅游规划大多数都是在原有城市规划基础上所进行的,不仅不能够满足该地方居民生活的要求,还不能满足外来旅游人员地旅游需求,特别是城市功能和自然景观设计冲突,采用了正向思维已不能解决其问题。所以,诸多学者纷纷提出了反规划的思路,其思路可以发现传统城市旅游规划建设中的问题,并且以独特视觉提出了解决地办法。